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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訴離婚,男方還需要撒證明材料
起訴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方面的材料(銀行存款記錄、房產證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戶籍、出生證等)。 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法律分析:如果是辦理協議離婚手續,那么當事人需要準備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還有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如果是訴訟離婚,那么當事人要準備離婚起訴書、身份證、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原件和戶口等資料就可以進入訴訟離婚程序了。如果要進行財產分割的,帶上財產證明,這樣也可以起訴離婚。
女方起訴離婚時,不需要攜帶男方身份證原件。但是女方要在離婚起訴狀中寫明男方的信息,如對方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起訴離婚需提供的證據包括:雙方身份證明材料;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材料;雙方對子女撫養相關問題達成協商的書面材料;起訴離婚需提供的其他證據?!痉梢罁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夫妻雙方對于孩子的撫養權、孩子的撫養費、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債務承擔等問題的意見,都要協商一致并寫在離婚協議書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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