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對方先打人還手犯法嗎,以及對方先打人,我反擊,報警會怎么處理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別人先動手打人我還手是不是違法
- 2、別人先動手打人我還手了雙方應該付怎樣的法律責任?
- 3、別人先動手打人我還手違法嗎
- 4、別人先打我,我才還手算正當防衛嗎
- 5、對方先動手把我打成輕傷我還手了,派出所會拘留我嗎
- 6、爭吵中,對方先動手打人了,然后還手著打傷對方。還手著應負什么責任?
別人先動手打人我還手是不是違法
別人先打人,自己可以還手來正當防衛,但是否違法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合理的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超過一定限度,就可能招致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為了保護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正當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非法侵害,所采取的停止非法侵害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對非法侵害人造成的損害的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而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傷害的,應承擔刑事責任或是減輕處罰。
[img]別人先動手打人我還手了雙方應該付怎樣的法律責任?
這樣看打的情況,按理說先動手打人的負主要責任,但如果你打的時候太重,造成對方嚴重受傷,可以按你防衛過當算,具體得看雙方傷勢如何再定。
別人先動手打人我還手違法嗎
別人先動手打人是違法的,你還手打他也是違法,如果造成后果,那么就要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別人先打我,我才還手算正當防衛嗎
還手不屬于正當防衛,你們這是打架斗毆行為,不存在正當防衛。
你的還手最多因為對方打你讓你惱怒而采取的報復性質的的攻擊,你的行為不存在主觀的防御性,在你可以選擇躲避、引起他人注意終止對方打人行為、或者口頭質問、或者報警的的情況下,你的還擊不存在保護性和緊迫性。因此不屬于正當防衛。
當對方是以打死你為目的、或者拿了刀槍之類具有殺傷力致命性武器時、或者你一味逃跑只為躲避其攻擊并且到了躲無可躲呼救無果的時候的反擊才屬于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意義是人在保護正義的東西時產生傷害的結果可以免罪免責,而不是讓人用正當防衛做理由去傷害別人,一切以正當防衛為理由去攻擊別人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對方先動手把我打成輕傷我還手了,派出所會拘留我嗎
無論誰先動手打人,致人輕傷以上就涉嫌故意傷害罪,報案后公安局應當立案偵查,對打人者刑事拘留。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爭吵中,對方先動手打人了,然后還手著打傷對方。還手著應負什么責任?
不管是誰先動手,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另一方造成傷害,應當賠償損失,如果受害人傷情鑒定為輕傷,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雙方均有故意傷害行為,應當按照傷情鑒定結果作為責任區分的標準,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責任。一、這種情況不屬于自衛打架的時候,如果一方將另一方打傷,且達到輕傷的,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一方的刑事責任。二、如果傷達到輕傷(以上)你們可要求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是輕微傷則可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派出所調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訴。及時報警,并申請傷情鑒定,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一般認為這是一種互毆行為,不存在正當防衛,各自承擔刑事責任。首先要看公安傷情鑒定的結果,如果受害人構成輕傷以上,加害方需要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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