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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處理的程序是怎樣的?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應依占有關劃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職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劃定和賠償尺度,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職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按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于責任的承擔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來劃分責任,在行車中,我們還是要注意安全,盡量遠離貨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九條、第六十條、第七十一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二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呢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一、起訴。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立案審查。3、開庭審理。4、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2、上訴。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并按規定交納上訴費。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該怎么走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該怎么走?當事人只要拿著起訴狀及其他證據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就可以了。那么起訴時需要的具體是什么資料呢?身份證明、訴請證明等證據。起訴的時候要向法院繳納的訴訟費又是多少呢?當事人需要參照財產案件訴訟費收費標準繳納。
一、交通事故訴訟程序該怎么走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條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駁回起訴
不服
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
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
內進行答辯
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
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
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達成調解協議
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
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
未達成調解協議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同意判決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交通事故訴訟需要什么資料
1、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①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②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③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④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⑤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⑥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⑦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3、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師代理,需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簽署授權委托書。
三、交通事故訴訟費是多少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交通事故起訴時,當事人可以要求的賠償需要根據受害方的情況決定,主要是人身傷害賠償、傷殘賠償、死亡賠償、財產賠償等項目,不同的情況可以要求的賠償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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