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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挪用應急物資設備有什么法律規定
1、法律分析: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違反特定款物專用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國家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行為。
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消防法的規定,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如果個人違反了消防法,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根據消防法,要處以警告和罰款。
4、取自消防法28條,原文是“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5、法律分析:該行為違反了消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擅自用消防栓的自來水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私自開啟、使用或破壞消防栓均屬違法行為,消防栓受損后會導致水資源的嚴重浪費。
6、擅自拆除消防設施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且屬于違法行為。因為消防設施是火災發生情況下用于火災報警、滅火、防止火災蔓延擴大,保障遇險群眾疏散逃生的重要公共設施。
挪用救災物資罪如何認定
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法律分析:挪用疫情救災物資的構成犯罪。挪用疫情救災物資的構成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應當依據《刑法》的規定對其進行量刑處罰。
挪用疫情救災物資的構成犯罪,構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犯此罪,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三條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倒賣救災物資怎樣處罰
1、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倒賣救災物資怎樣處罰倒賣救災物資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會根據情節進行處罰。
2、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侵占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偵查。如果是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侵占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的也可以立案。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這位負責人能夠明白自己的行為有多么的自私自利,也希望他能夠早日悔改,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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