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套取國家項目資金量刑標準,以及套取國家項目資金量刑標準是多少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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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國家資金立案標準是什么?
套取國家資金立案標準要看具體的情況和結果。
套取國家專項資金,如果以單位的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以私分國有資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套取國家專項資金,個人的以貪污論處。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法定情形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套取國家資金相關處罰規定
一、查辦套取國家專項資金案件,應當堅持全面理解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統一正確適用法律;堅持準確劃分責任,體現區別對待,貫徹寬嚴相濟;堅持嚴格把握、慎重處理,重點懲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嚴重失職瀆職犯罪和重大詐騙犯罪。
二、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在申報過程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嚴重弄虛作假,虛構并不存在的企業或項目,偽造關鍵性申報材料,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的,應當對使用人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三、套取國家專項資金使用人的申報項目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但在申報過程中夸大實際情況,偽造或提供了個別非關鍵性虛假申報材料,套取的國家專項資金部分被用于企業彌補損失,或者用于轉產、更新設備、生產經營的,對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詐騙罪定罪處罰。
套取國家資金立案標準
套取國家資金可能構成貪污罪的立案標準:1、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貪污、 *** 、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等。2、貪污數額三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 *** 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貪污或者 *** 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貪污、 *** 、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四)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img]套取國家資金怎么處罰?
《關于規范辦理套取國家專項資金案件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對套取專項資金使用人罪名適用的三種情形:一是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在申報過程中嚴重弄虛作假,虛構并不存在的企業或項目,偽造關鍵性申報材料,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的,應當對使用人以詐騙罪定罪處罰。二是套取國家專項資金使用人的申報項目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但在申報過程中夸大實際情況,偽造或提供了個別非關鍵性虛假申報材料,套取的國家專項資金部分被用于企業彌補損失,或者用于轉產、更新設備、生產經營的,對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詐騙罪定罪處罰。三是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在申報過程中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情節嚴重的,應當對使用人分別以行賄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定罪處罰。《刑法》中并未規定有一個罪名是套取國家資金罪,而實踐中針對套取國家資金的行為,考慮到具體的情況不同,那么最終被認定的罪名也不一樣,主要涉及到的罪名就包括了詐騙罪、行賄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等等。既然罪名不同,那么根據《刑法》的量刑規定來看,對行為人的處罰也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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