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故意傷害致面部留疤量刑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故意傷人致面部毀容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故意將人臉劃傷,并留下很深的疤痕,犯什么罪,怎么判
- 2、面部輕微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 3、臉上被挖留疤屬于刑事案件
- 4、打架致面部留疤痕4厘米左右是否構成輕傷?
- 5、打人傷人導致受害人臉上留疤該怎么處罰?
故意將人臉劃傷,并留下很深的疤痕,犯什么罪,怎么判
一、你說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二、受害人面部損傷應根據其傷口的長度和以后是否留下明顯瘢痕,判別是輕傷或是重傷或是輕微傷。
1、依據90兩部兩院《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符合以上標準可以構成輕傷。
2、依據90兩部兩院《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第十六條 其他容貌損毀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面部損傷留有明顯塊狀疤痕,單塊面積大于4平方厘米,兩塊面積大于7平方厘米,三塊以上總面積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顯條狀疤痕,單條長于5厘米,兩條累計長度長于8厘米,三條以上累計總長度長于10厘米,致使眼瞼、鼻、口唇、面頰等部位容貌毀損或者功能障礙。(二)面神經損傷造成一側大部面肌癱瘓,形成眼瞼閉合不全,口角歪斜;(三)面部損傷留有片狀細小疤痕、明顯色素沉著或者明顯色素減退,范圍達面部面積百分之三十;符合以上標準的就已構成重傷了。
三、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如果僥幸構不成輕傷或重傷,那就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的。
面部輕微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輕微傷的鑒定標準如下:、面部、耳廓:(a)面部軟組織創。(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d)眶內壁骨折。(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f)耳廓創。(g)鼻骨骨折;鼻出血。(h)上頜骨額突骨折。(i)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j)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度松動1枚以上。故意傷害人致輕微傷不涉嫌犯罪,不涉及量刑。但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img]臉上被挖留疤屬于刑事案件
臉上被抓傷,如果傷比較輕的話屬于尋釁滋事罪,如果傷情比較嚴重就屬于故意傷害罪了。
面部輕傷鑒定標準,第十四條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第十五條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尋釁滋事罪是指行為人實施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等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了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損害結果,從而構成的犯罪。
打架致面部留疤痕4厘米左右是否構成輕傷?
申請傷情鑒定,通常傷情鑒定需要傷情穩定以后才能做,按照你的說法來看未必能夠構成輕傷,有可能構成輕微傷,如果構成輕微傷你可以提出刑事自訴。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
打人傷人導致受害人臉上留疤該怎么處罰?
回答如下:
一丁駭糙枷孬磺茬委長蓮、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
據此,如果你們打架時,雙方都是一個人,也沒有本條二款規定的情景之一,公安機關拘留行為人最多時間為十日,
二、如果對方也毆打了你,依法對方也違反了上述規定,依法也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拘留或罰款不能只處罰你一個人。你沒有作鑒定傷情,不影響處罰對方(沒有要求必須作傷情鑒定)。
三、如果警察收了你500元錢,其行為就涉嫌收賄,如果給你處理不公,你可以向檢察院或者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察部門舉報。
調解應該當面進行,警察從中傳話是不符合規定的,可能存在水分。
四、如果你對公安機關的處罰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二個月內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可以在接到復議書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關于故意傷害致面部留疤量刑標準和故意傷人致面部毀容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