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大宗商品涉案金額量刑,以及大宗商品嚴查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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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盜竊車內財物,他涉案3起,涉案金額3000元,咋樣判刑
一、盜竊數額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標準: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二、盜竊數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標準:10000元以上不滿1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滿2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滿31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滿3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滿45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滿5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滿6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三、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的量刑標準:60000元以上不滿7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滿96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滿11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滿13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滿15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處無期徒刑。
編輯本段盜竊數額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為起點;少數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600元為起點。(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為起點;少數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6000元為起點。(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一般可以20000-30000元為起點;少數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40000元為起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四)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盜竊案件,盜竊“數額較大”以400元為起點;“數額巨大”以4000元為起點;“數額特別巨大”以30000元為起點。
編輯本段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如何認定盜竊罪?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地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實施盜竊行為已竊取的公私財物數額。(二)已經著手實行盜竊行為,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的,是盜竊未遂。盜竊未遂,情節嚴重的,如明確以巨額現款、國家珍貴文物或者貴重物品等為盜竊目標的,也應定罪并依法處罰。(三)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慣竊罪或者盜竊數額巨大的,應當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并應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四)盜竊的公私財物,既指有形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技術成果等無形財物。盜用他人長途電話賬號、碼號造成損失,盜竊他人非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應當以盜竊罪定罪處罰。(五)盜竊自己家里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二、如何認定盜竊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兩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四)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盜竊案件,盜竊“數額較大”以400元為起點;“數額巨大”以4000元為起點;“數額特別巨大”以30000元為起點。三、如何計算被盜物品的數額?(一)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區別不同情況,根據被告人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并按照下列核價原則,以人民幣分別計算:1.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計算;屬于國家定價的,按國家定價計算;屬于國家指導價的,按指導價的最高限價計算。2.生產領域的產品,成品按前項規定的辦法計算;半成品可根據其在生產過程中實際所處的階段,比照成品價格進行折算。3.單位和公民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購進價計算,但現行市場價高于原購進價的,按現行市場價的中等價格計算。4.農副產品,如糧食、豬、羊、家禽、魚等,一律按農貿市場同類產品的中等價格計算。大牲畜,如牛、馬、驢等,一律按大牲畜交易市場同類同等大牲畜的中等價格計算。5.進出口物資、物品,按本項之1規定的辦法計算。6.金、銀、珠寶等制作的工藝品(包括飾品和器皿等),按國有商店零售價計算;國有商店沒有出售的,按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黃金、白銀按國家定價計算。7.外幣,按照被盜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8.不屬于館藏三級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書畫等),按照國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價計算,或者按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二)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按下列方法計算:1.不記名、不掛失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不論能否隨即兌現,均按票面數額和案發時應得的利息、獎金或者獎品等一并計算。股票應按照被盜當日證券交易所公布的該種股票成交的平均價格計算。2.記名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如果是票面價值已定并能隨即兌現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額的支票,以及不需證明手續即可提取貨物的提貨單等,應按票面數額(有利息的應包括案發時應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貨物的價值計算。如果是票面價值未定,但能隨即兌現的(如已蓋好印章的空白支票等),則以實際兌現的財物價值計算。不能隨即兌現的記名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或者將能隨即兌現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銷毀或丟棄,而失主可以通過掛失、補領、補辦手續等方式避免實際損失的,不按票面數額計算,可作為量刑考慮的情節。(三)同種類的大宗被盜物品,失主以多種價格購進,能夠分清的,應分別計算;難以區分的,可按此類物品的中等價格計算。(四)被盜物品在被盜后損壞的,仍按物品被盜時的原值計算。被盜物品已被銷贓、揮霍,無法追繳或者已被丟棄、毀滅的,或者幾經轉手,最初形態被破壞的,一般應當根據被害人、證人的陳述、證言和提供的有效憑證以及犯罪分子本人的供述,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核價原則,確定原被盜物品價值。(五)對已陳舊、殘損或者使用過的被盜物品,應結合作案當時、當地同類物品的價格和被盜時的殘舊程度,由有關部門作價。(六)殘次品,按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廢品,按物資回收利用部門的收購價格計算;假貨、劣貨,按假、劣貨的實際價值計算。(七)失主以明顯低于被盜當時、當地市場零售價購進的物品,應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核價原則計算。(八)盜竊后的銷贓數額,作為量刑情節考慮,但銷贓數額高于按本解釋計算的盜竊數額的,則盜竊數額應按銷贓數額計算。(九)盜竊違禁品,如 *** 、淫穢物品等,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十)被盜物品價格不明或者難以確定的,應委托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人員核定。受委托對被盜物品負責核價的單位,核價后應出具鑒定結論,加蓋作價部門的印章,并且由作價人或者估價人簽名或者蓋章。(十一)對于多次盜竊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應累計其盜竊數額,論罪處罰。對已經處理過的盜竊行為,即使原處罰偏輕,也不能重新計算其盜竊數額,重復處罰。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盜竊數額較大的,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其盜竊數額不應計入滿16歲以后進行的盜竊行為中去。四、如何看待盜竊案件的情節?(一)盜竊數額是構成盜竊罪的重要標準,但不是定罪量刑的惟一標準。除根據盜竊財物數額外,還應當根據犯罪的其他具體情節和犯罪分子的認罪態度、退贓表現等,進行全面分析,正確定罪量刑。個人盜竊公私財物雖未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但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責任:1.多次扒竊作案的;2.以破壞性手段盜竊并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嚴重的;3.入戶盜竊多次的;4.教唆未成年人盜竊的;5.勞改、勞教人員在勞改、勞教期間盜竊的;6.在緩刑、假釋考驗期限內或者管制、監外執行期間盜竊的;7.曾因盜竊被治安處罰3次以上或者被勞動教養2次以上,2年內又進行盜竊的;8.曾因盜竊被免訴、免刑后2年內,或者因盜竊受過刑罰處罰后3年內又進行盜竊的;9.盜竊盲、聾、啞等殘疾人、孤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的財物的;10.因盜竊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個人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但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1.初犯、偶犯、已滿16歲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作案情節輕微的;2.情節輕微并主動坦白或者積極退賠的;3.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甚微的;5.盜竊未遂情節輕微的;6.其他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二)在共同盜竊犯罪中,各共犯基于共同的故意,實施了共同的犯罪行為,應對共同盜竊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負責。1.對盜竊集團的首要分子,應按照集團盜竊的總數額依法處罰;2.對其他共同盜竊犯罪中的主犯,應按照參與共同盜竊的總數額依法處罰;3.對共同盜竊犯罪中的從犯,應按照參與共同盜竊的總數額適用刑法。數額較大的,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數額巨大的,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具體量刑時,應根據犯罪分子在共同盜竊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照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4.共同盜竊犯罪后,犯罪分子具有自首、立功、未成年等法定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情節的,可以或者應當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具有坦白或者積極退贓等情節的,也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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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額怎么計算
很高興回答現在涉案金額怎么計算有關的問題。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 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處或者單處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司法實踐中認定本罪,應注意下列問題: 1 行為人實施了秘密竊取的行為是構成 盜竊罪 的前提,也是本罪與 搶劫 、搶奪、詐騙等侵犯產罪區別的關鍵。所謂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用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經手發覺的方法,暗中將他人財物取走的行為。這里應注意兩點: (1)秘密并非必須事實上不為人知,而主要是行為人自以為的秘密。因此,事實上不為人知,或者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已發覺但行為人以為沒被發覺,或者在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不知的情況下,行為人當著其他的面公開拿走財物,都屬于秘密竊取;(2)秘密竊取的方式多種多樣,但歸納起來有兩類其一,一般類型,即常見的 入戶盜竊 、扒竊、順手牽羊等,其特點是被盜財物在空間上發生置移動;其二,特殊類型,如利用計算機盜竊、盜用他人電信碼號等,其特點是被盜財物在間上并不發生移動。 2 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財物,也包括無形財物;可以是合法財物,也可以是禁品或者被非法占有的財物。不動產本身不能成為本罪的對象,但從不動產上拆卸或者分離來的物品,如房屋上的門窗、磚瓦等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盜竊 刑法 單列 罪名 的特定對象的,不定盜竊罪,而應定相關犯罪。 3 本罪的罪過形式是直接故意,且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財物的目的。誤將他人物當成自己的財物拿走的,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本罪。悄悄拿走他人用或者保管中的自己財物的,原則上不構成本罪。但將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收繳的本人財物走的,應定本罪。 4 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構成。但對于單位有關人員為牟取單位利益組織實施的盜竊,情節嚴重,應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5 構成本罪以盜竊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為必要條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數額較大,是指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多次盜竊,是指1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竊3次以上。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構成本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是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的認定盜竊罪與非罪界限的主要標準,司法實踐中適用該標準,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盜竊數額較大,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這里應注意三點:其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實際竊取的財物的價值數額。盜竊信用并使用的,其盜竊數額應根據行為人盜竊信用卡后使用的數額認定;其二,如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了當地執行標準的,在當地應當執行當地的標準;其三,盜竊數額以人民幣計算。盜竊外匯的,按被盜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2 上述數額標準只是一個原則界限,雖未達到但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盜竊罪:(1)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2)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 喪失勞動能力 人的財物的;(3)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同時,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作為盜竊罪處理:(1)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贓、退賠的;(3)主動投案的;(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5)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3 對于下列發生在特定場合或者針對特定對象實施的盜竊,司法解釋規定有專門的數額標準: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鐵路運輸過程中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鐵路運輸過程盜竊罪的數額較大,以1000元為起點;(2)盜竊增殖稅專發票或者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以盜竊發票數量在25份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的標準。 4 盜竊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論處,但情節嚴重的,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竊取的公私財物的數額。 (二)盜竊未遂,情節嚴重,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三)盜竊的公私財物,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第二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的“以牟利為目的”,是指為了出售、出租、自用、轉讓等謀取經濟利益的行為。 第三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第四條 對于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 被盜物品的數額,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一)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對于不能確定的,應當區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并按照下列核價方法,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1、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計算;屬于國家定價的,按國家定價計算;屬于國家指導價的,按指導價的最高限價計算。 2、生產領域的產品,成品按本項之1規定的方法計算;半成品比照成品價格折算。 3、單位和公民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購進價計算,但作案當時市場價高于原購進價的,按當時市場價的中等價格計算。 4、農副產品,按農貿市場同類產品的中等價格計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場同類同等大牲畜的中等價格計算。 5、進出口貨物、物品,按本項之1規定的方法計算。 6、金、銀、珠寶等制作的工藝品,按國有商店零售價格計算;國有商店沒有出售的,按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黃金、白銀按國家定價計算。 7、外幣,按被盜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 8、不屬于館藏三級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書畫等,按國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價計算,或者按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9、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盜竊數額按當地郵電部門規定的電話初裝費、移動電話入網費計算;銷贓數額高于電話初裝費、移動電話入網費的,盜竊數額按銷贓數額計算。移動電話的銷贓數額,按減去裸機成本價格計算。 10、明知是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盜竊數額按合法用戶為其支付的電話費計算。盜竊數額無法直接確認的,應當以合法用戶的電信設備、設施被盜接、復制后的月繳費額減去被復制前6個月的平均電話費推算;合法用戶使用電信設備、設施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的月平均電話費推算。 11、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后自己使用的,盜竊數額按本項之10的規定計算;復制他人電信碼號后自己使用的,盜竊數額按本項之9、10規定的盜竊數額累計計算。 (二)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按下列方法計算: 1、不記名、不掛失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不論能否即時兌現,均按票面數額和案發時應得的 孳息 、獎金或者獎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計算。股票按被盜當日證券交易所公布的該種股票成交的平均價格計算。 2、記名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評判、有價票證,如果票面價值已定并能即時兌現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額的 支票 ,以及不需證明手續即可提取貨物的提貨單等,按票面數額和案發時應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貨物的價值計算。如果票面價值未定,但已經兌現的,按實際兌現的財物價值計算;尚未兌現的,可作為定罪量刑的情節。 不能即時兌現的記名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或者能即時兌現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已被銷毀、丟棄,而失主可以通過掛失、補領、補辦手續等方式避免實際損失的,票面數額不作為定罪量刑的標準,但可作為定罪量刑的情節。 (三)郵票、紀念幣等收藏品、紀念品,按國家有關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四)同種類的大宗被盜物品,失主以多種價格購進,能夠分清的,分別計算;難以分清的,應當按此類物品的中等價格計算。 (五)被盜物品已被銷贓、揮霍、丟棄、毀壞的,無法追繳或者幾經轉手,最初形態被破壞的,應當根據失主、 證人 的陳述、證言和提供的有效憑證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核價方法,確定原被盜物品的價值。 (六)失主以明顯低于被盜當時、當地市場零售價購進的物品,應當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核價方法計算。 (七)銷贓數額高于按本解釋計算的盜竊數額的,盜竊數額按銷贓數額計算。 (八)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九)被盜物品價格不明或者價格難以確定的,應當按國家計劃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委托指定的估價機構估價。 (十)對已陳舊、殘損或者使用過的被盜物品,應當結合作案當時、當地同類物品的價格和被盜時的殘舊程度,按本條第(九)項的規定辦理。 (十一)殘次品,按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廢品,按物資回收利用部門的收購價格計算;假、劣物品,有價值的,按本條第(九)項的規定辦理,以實際價值計算。 (十二)多次盜竊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最后一次盜竊構成犯罪,前次盜竊行為在一年以內的,應當累計其盜竊數額。 (十三)盜竊行為給失主造成的損失大于盜竊數額的,損失數額可作為量刑的情節。 第六條 審理盜竊案件,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認定盜竊罪的情節: (一)盜竊公私財物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1、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 2、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3、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不作為犯罪 處理: 1、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三)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數額巨大”的起點,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 共同犯罪 中情節嚴重的 主犯 ; 2、盜竊金融機構的; 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4、 累犯 ; 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第七條 審理共同盜竊犯罪案件,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對各被告人分別作出處理: (一)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盜竊的總數額處罰。 (二)對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共同盜竊的數額處罰。 (三)對共同犯罪中的 從犯 ,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共同盜竊的數額確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八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如儲戶的存款、債券、其他款物,企業的結算資金、股票,不包括盜竊金融機構的辦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財物的行為。 第九條 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位處罰金;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款;盜竊國家一級文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案中盜竊三級以上不同等級文物的,按照所盜文物中高級別文物的量刑幅度處罰;一案中盜竊同級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盜竊高一級文物的量刑幅度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主要是指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后造成損毀、流失,無法追回;盜竊國家二級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盜竊國家一級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釋第六條第(三)項第1、3、4、8目規定情形之一的行為。 第十條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盜竊信用卡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其盜竊數額應當根據行為人盜竊信用卡使用的數額認定。
介紹 *** 罪可以緩刑嗎? 介紹 *** 罪可以緩刑嗎
一、介紹 *** 罪可以緩刑嗎?
涉嫌介紹 *** 罪,只要符合條件的就可以判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商業 *** 的主觀表現是什么?
1、給付或收受現金的 *** 行為;
2、給付或收受各種各樣的費用(促銷費、贊助費、廣告宣傳費、勞務費等)、紅包、禮金等 *** 行為;
3、給付或收受有價證券 (包括債券、股票等);
4、給付或收受實物(包括各種高檔生活用品、奢侈消費品、工藝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車輛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態給付或收受(如減免債務、提供擔保、免費娛樂、旅游、考察等財產性利益以及就學、榮譽、特殊待遇等非財產性利益);
6、給予或收受回扣;
7、給予或收受傭金不如實入賬,假借傭金之名進行商業 *** 。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 罪也是可以進行緩刑的,只要當事人滿足緩刑的條件即可,且在 *** 案件中,當事人 *** 在5000元以上的就應當追訴,而判刑的時候起刑點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是涉案金額更多的話,那當事人的量刑可能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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