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超過一年認定期限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認定 超過一年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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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一年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
超過一年,一般不能申請認定工傷。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內,而職工一方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一年內。超過上述期限的,一般不能再提出申請。工傷一年后不能做工傷認定。
超過一年的無法進行申請鑒定處理,用人單位應當在發生事故傷害或確診為職業病后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在上述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有權在發生工傷后第31天至1年內的時間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什么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綜上問題所述,工傷鑒定超過一年就不能做了,所以我建議工傷之后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并申請提交相關的材料說明。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時間超過一年怎么辦
工傷超過一年后,工傷認定的申請一般是不會被受理的,可以先向統籌地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申請認定工傷期限超過一年怎么辦
工傷認定申請超過1年期限,工傷職工可以去勞動仲裁或法院認定工傷。超過一年時限的,勞動行政部門通常會不再受理申請。但這并不意味著勞動者喪失了工傷待遇進行求償的勝訴權,訴訟工傷職工一方能在勞動仲裁或法院訴訟中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符合工傷的構成要件,審理機構亦可在裁定或裁判中認定為工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鑒定超過一年還能鑒定嗎
工傷鑒定超過一年,一般不可以做鑒定。工傷認定申請時效應當從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算。這里的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應當包括工傷事故導致的傷害結果實際發生之日。工傷事故發生時傷害結果尚未實際發生,工傷的職工在傷害結果實際發生后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屬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的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img]工傷超過一年沒有認定怎么辦?
【法律分析】
過了一年工傷認定期限的,失去了享受工傷待遇的機會,因為單位的原因沒能及時的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內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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