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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案例【第26號】于景森故意傷害案
1、第一類是被告人侵犯了被害人(單位)的財產權,導致物質損失,此類犯罪包括但不限于殺人、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破壞生產經營以及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等。第二類是被告人非法占有、處置導致的物質損失,涉及的犯罪行為如搶劫、盜竊、詐騙、侵占、貪污、挪用等。
2、案例解析:【第26號】于景森故意傷害案中的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詳解/ 在司法實踐中,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是針對被害人因犯罪行為所遭受的直接物質損失,而非非物質性的精神損害。
3、基于此,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失可劃分為兩類:一類是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獲得被害人的財物,涉及的犯罪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殺人、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破壞生產經營以及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等。
離婚時一方轉移隱匿財產怎么辦?離婚轉移財產要怎么判罰?
1、離婚后民事訴訟指導案例,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民事訴訟指導案例的民事訴訟指導案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分析:離婚后發現一方曾經轉移或隱匿財產民事訴訟指導案例的,應當保存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并據此向法院起訴,如果情況屬實,對方有轉移或隱匿財產的行為,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不分割財產給對方。
3、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該條款明確指出,若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則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可對隱匿一方進行少分或不分處理。
4、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5、離婚前,財產分割前,對方轉移財產的情況: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1)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后,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
民事公益訴訟案的司法案例分析
1、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審理此系列案件民事訴訟指導案例,明確了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和環境公益訴訟司法解釋關于環境公益訴訟原告主體資格的法律適用問題民事訴訟指導案例,確立了相關裁判規則。這一系列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通過具體案例從司法層面明確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原告主體的判斷標準,對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具有重要的指引和示范作用。
2、第一,上杭縣人民 *** 因我在公益訴訟方面的工作,獎勵了我800元人民幣,這標志著 *** 對公益訴訟的態度正在轉變;第二,公益訴訟制度已寫入正在修改中的《民事訴訟法》,這使將來公益訴訟有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丘建東滿懷希望地說。
3、親屬授權委托的辯護律師周兆成還于此前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關于請求最高檢就未成年人劉學州被網暴致死案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建議書》,最高人民檢察院回應已轉有關部門科學研究。
4、三)檢察部門已經履行通告程序的證明材料。綜上所述,檢察院是公益訴訟的發起人,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在生態環境方面犯罪及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發生的犯罪案件,檢察院可以發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這樣除了追究犯罪分子刑責還,還應該要求法院判決犯罪分子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
5、后立案的人民法院應將案件移送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在目前國內的公訴案件中,人民檢察院主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因此這方面的法律制度其實并不特別健全,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司法實踐中的審理案件。進行分析。就像污染環境罪一樣,檢察院可以以此罪名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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