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出售道教書籍犯法嗎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道教古籍書店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玉歷寶鈔有賣嗎?賣這種書違法嗎?
- 2、咸魚出售違 *** 籍警察會管嗎
- 3、出售盜版書籍的處罰
- 4、在網上高價出售絕版書籍或其他個人收藏品,違法嗎?
- 5、個人網上出售自己印發書籍違法嗎?
- 6、賣盜版書籍違法嗎?會受到怎么處罰?
玉歷寶鈔有賣嗎?賣這種書違法嗎?
《玉歷寶鈔》是一本傳抄已久的“陰律”善書,其傳出者淡癡尊者是一位得道的修行者。其真實性在 中國古代佛家典籍中已有記載,而道教的經典《神仙通鑒》對此也有記錄。寺廟里就有。不違法。
[img]咸魚出售違 *** 籍警察會管嗎
會管。
這屬于違法行為,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盜版書,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尚不夠刑事處罰,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
出售盜版書籍的處罰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出售盜版書籍的,由著作權行政機關給予相應的處罰,如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并且要向著作權人賠償損失。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民事責任;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復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并處違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五萬元的,可以并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五)未經許可,播放、復制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故意制造、進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開、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未經許可被刪除或者改變,仍然向公眾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在網上高價出售絕版書籍或其他個人收藏品,違法嗎?
這事不歸物價局管。但網站有義務在形式上申請你出售的東西是否合法。
只要你的東西不是贓物,都可以通過互聯網的交易平臺出售。
別被樓上的忽悠到你,你珍藏的CD、書籍、期刊雜志這些都是人家經過出版登記,流動到市場上,是允許合法交易。
個人網上出售自己印發書籍違法嗎?
個人網上出售自己印發書籍是違法的。未經批準,擅自出版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出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 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進口、發行單位,或者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進口、發行業務,假冒出版單位名稱或者偽造、假冒報紙、期刊名稱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定職權予以取締;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出版物、違法所得和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賣盜版書籍違法嗎?會受到怎么處罰?
賣盜版書籍屬于違法,情節嚴重的屬于犯罪。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按“非法經營罪”處理,只要個人銷售盜版光碟的金額達5萬元,或查獲盜版光碟500張以上,就能定罪量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處15年有期徒刑。按照“銷售侵權復制品罪”處理,只有非法所得達10萬元以上,才能構成犯罪,最高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兩相比較,按“非法經營罪”處理更有利于打擊盜版,也只有加大對盜版光碟銷售的刑事打擊力度,才能從根本上更有效地規范音像銷售市場。
根據《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賣盜版書”違法所得巨大的,按“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定罪處罰,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其中第四項就是“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盜版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的“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
關于出售道教書籍犯法嗎和道教古籍書店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