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行為罰款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交通違規行為的罰款標準如下
1.未按規定讓行的罰款標準200元。
2.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行駛的罰款標準200元。
3.不按規定借道超車的罰款標準200元。
4.不按規定掉頭的罰款標準200元。
5.不按規定讓行的罰款標準200元。
6.不按規定使用車道的罰款標準200元。
7.不按規定會車的罰款標準200元。
8.不按規定鳴喇叭的罰款標準50元。
9.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罰款標準50元。
以上是常見的交通違規行為罰款標準,未按箭頭行駛并不在其中。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服從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的指示,不得違反規定行駛。如果未按箭頭行駛違反了這一規定,將被視為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行駛,罰款標準為200元。
未按箭頭行駛不一定會被處罰,但是如果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就會被罰款200元。因此,駕駛機動車的人員應當遵守交通規定,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