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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訴訟罪處罰標準
惡意訴訟罪的立案標準:(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實采取財產保全或者行為保全措施的;(2)致使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干擾正常司法活動的;(3)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實作出裁判文書、制作財產分配方案,或者立案執行基于捏造的事實作出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的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惡意訴訟的立案標準:(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實采取財產保全或者行為保全措施的;(2)致使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干擾正常司法活動的;(3)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實作出裁判文書、制作財產分配方案,或者立案執行基于捏造的事實作出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的;(4)多次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5)曾因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被采取民事訴訟強制措施或者受過刑事追究的;(6)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
惡意訴訟罪在刑法中第幾條
法律主觀:
關于惡意訴訟的刑事責任由于惡意訴訟往往是惡意當事人犧牲對方的利益來換取自己的不正當利益,法院若處理不當不僅會侵害到當事人的個人利益,同時會影響司法的權威和聲譽,因此杜絕惡意訴訟勢在必行。本文從產生惡意訴訟的原因入手,對杜絕惡意訴訟應采取的措施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以期有助于這一難題的解決。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img]惡意訴訟罪的立案標準如何
我國公安機關對于涉嫌虛假訴訟罪的案件,進行刑事立案所適用的標準為行為人作出了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刑法》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關于惡意訴訟罪量刑和惡意訴訟罪量刑標準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