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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內容
法律主游枯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延期開庭審理的情形包括: 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未能到庭的; 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民事訴訟法243條是指當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時,法院有權強制執行,且其他機關有義務要幫助其實施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被執行人什么情況不能執行工資 《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 扶養 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如果被執行人的生活難以保證的時候,人民法院不能執行被執行人的工資。
關于再審程序的說法錯誤的是:()
【答案】:B、C 【考點】再審程序。詳解: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45條,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再審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A選項正確。第246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的案件,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B選項錯誤。
【答案】:A,B,C,D 【答案及解析】 ABCD。本題考查了再審的程序特點。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44條的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更為適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審理。可知選項A錯誤。
【答案】:C 我國實行的審級是兩審終審制,再審不是審級的一部分,選項A錯誤。再審程序的審理既可以是原審法院,也可以是原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審,因此不限于基層法院,選項B錯誤。
二審上訴后多久會開庭審理
【法律分析】:從上訴提起至開庭,一般預計需要一個月到三個月的時間。在民事訴訟中,一旦被告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通常在受理上訴后的25天內完成對上訴材料和卷宗的接收,并安排審理時間。在刑事訴訟案件中,對于上訴案件的審理,二審法院通常在受理上訴后兩個月內安排開庭。具體的二審開庭時間由法院決定。
【法律分析】:通常是在一個月到三個月之間。提出上訴后,二審法院通常在25日后才能收到上訴材料和卷宗,然后才會安排時間進行審理。在民事訴訟中,二審法院受理被告人對判決的上訴后,一般在三個月內開庭。
法律分析:二審上訴后三個月內開庭。二審上訴后多久開庭審理的時間是不確定的,要由法院根據工作安排來確定具體的開庭時間并提前通知當事人。
上訴后二審多長時間開庭上訴后二審最遲不會超過三十三天。沒有規定具體多長時間才能開庭,只有一個大概的時間,最長是33天后才能開庭,同時規定了2個月內要審理完結,涉及死刑的,可以延長2個月審理完結。
一般是在一個月到三個月之間。以民事案件為例:法院一審后,對方上訴,需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何時駁回上訴或者開庭,沒有時間規定,但是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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