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串標認定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串標屬于什么行為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串標的認定標準
- 2、認定圍標串標的幾種情形
- 3、最新圍串標標準出爐!千萬注意!
- 4、圍標串標的認定標準
- 5、串標罪金額的認定標準
- 6、串標罪立案標準
串標的認定標準
法律分析: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罰。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七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按照招標項目合同金額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行為,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其1年至2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
(一)以行賄謀取中標;
(二)3年內2次以上串通投標;
(三)串通投標行為損害招標人、其他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四)其他串通投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投標人自本條第二款規定的處罰執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又有該款所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標、以行賄謀取中標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業執照。法律、行政法規對串通投標報價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img]認定圍標串標的幾種情形
一、認定圍標串標的情形有哪些
1、可認定為串通投標罪的情形有:
(1)投標人同屬一個母公司或所屬幾個子公司;
(2)同一人攜帶兩家及以上企業資料參與投標的;
(3)中標人同時以協作費等名義分別轉款項給予相關的幾個投標人;
(4)不同投標人的授權委托人屬同一單位的;
(5)招標人組織投標人串通投標或招標人為投標人制作投標資料等其他情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
【串通投標罪】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串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1、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2、串標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3、串標的中標項目金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4、采取威脅、欺騙或者 *** 等非法手段的串標的。存在上述行為的,都應當立案。
最新圍串標標準出爐!千萬注意!
行業的招投標小伙伴們,日常最討厭的就是圍標串標行為了吧,近幾年國家也大力治理了招投標領域的圍標串標行為。
2019年,全國各地有多場圍串標行為被揪出。但仍有不少人還在“打擦邊球”,在違法串標圍標的邊緣試探。
那么究竟哪些行為算是圍標串標呢,和保標招標網小編一起來看看以下圍串標標準認定:
“串標”認定
1、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2、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不同投標人編制的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存在兩處以上細節錯誤一致;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電子設備編制、打包加密或者上傳,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投標人的電子設備打印、復印;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投標人送達或者分發;
參加投標活動的人員為同一標段其他投標人的在職人員;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各自的基本賬戶轉出,但是,所需資金來自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賬戶;
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給予未中標的投標人費用補償。
3、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招標人協助資格預審申請人或者投標人對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進行撤換、修改;
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利害關系人泄露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的名稱、數量或者資格審查情況,泄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評標等情況;
招標人以脅迫、勸退、利誘等方式,使特定投標人以外的其他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
與中標人之間另行約定給予未中標的其他投標人費用補償。
電子投標文件
1、出現下列情形,將否定投標: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電子設備編制、打印加密或者上傳;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投標人的電子設備打印、復印;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投標人送達或者分發;
不同投標人的的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存在兩處以上細節錯誤一致。
投標人遞交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XML 電子文檔未按規定記錄軟硬件信息。
記錄的軟硬件信息,經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驗證認定為被篡改。
2、其他問題:
電子投標文件記錄的網卡(MAC)地址、CPU 序列號和硬盤序列號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條以上相同,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的,應被認定為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電子設備編制、打印加密或者上傳。
電子投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 XML 電子文檔,其記錄的編輯計價軟件序列號相同,應被認定為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電子設備編制、打印加密或者上傳。
投標文件的記錄上傳 IP 地址相同,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的,應被認定為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領導干部“打招呼”
1、針對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標活動中,黨員領導干部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以直接或者間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干預和影響招標投標活動正常開展。
2、被“打招呼人”(指相關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行政監管部門和評標專家等)應向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報告后,應當及時填寫《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打招呼”登記表》,做好保密和避嫌工作,并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備查。
3、 “打招呼”行為包括:
明示或暗示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不招標或化整為零規避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采用邀請招標或不招標的;
明示或暗示應當依法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不依法接受相關建設行政監管部門監督的;
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或在招標代理機構選定時授意選擇意向的;
向有關施工企業、監理單位、招標代理機構等打招呼,要求其出借資質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
明示或暗示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等為特定投標人量身定制招標文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
干擾評標委員會成員選取的;
干擾評標專家評審工作,影響評標結果的;
干擾招標人定標工作的;
明示或暗示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要求中標人分包、轉包工程項目的;
干擾招標投標投訴舉報工作的;
向監管機構施加壓力,干擾正常監督執法和監督檢查的;
其他違反規定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行為。
拓展閱讀
一、“串標圍標”,是如何被識破的?
1)電子招投標平臺
① 自動篩查不同投標文件是否由同一臺電腦制作;
② 自動計算匯總各項評分,輔助評審專家判斷是否圍標串標;
③ 各環節全程留痕,所有資料自動歸檔,全程追溯,能做到動態監控、實時預警、智能輔助、全程記錄。
2)哪些串標行為容易被識破?
招標文件雷同,比如格式相同,字體一樣,表格顏色相同。
招標文件中,出錯誤的地方一致。
電子投標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區域。
不同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臺電腦編制或同一臺附屬設備打印。
投標文件的裝訂形式、厚薄、封面等相類似甚至相同。
一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裝訂了另一家投標人名稱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現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名,加蓋了另一家投標人公章等。
投標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總的電話號碼。
不同投標人在開標前乘坐同一輛車前往,有說有笑,開標現場卻假裝不認識。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總價異常一致,或者差異化極大,或者呈規律性變化。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相近,但是各分項報價不合理,又無合理的解釋。
故意廢標,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或不按規定與招標人簽定合同
故意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無效標條款,制作無效投標文件。
投標人一年內有三次及以上參加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后,不遞交投標文件、不參加開標會議。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多家投標人幾乎同時發出撤回投標文件的聲明。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由同一賬戶資金繳納。
多個投標人使用同一個人或者同一企業出具的投標保函。
售后服務條款雷同。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簽字。
投標文件中法人代表簽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全流程電子招標為招標人和投標人帶來便捷的同時,必然也會滋生違法行為。
二、12種圍標串標套路,違法!
01、招標人的套路
1.泄密法
泄露投其他投標人的相關情況;
泄露標底、泄露評標情況、泄露關鍵人物名單,如:資格審查委員會或評標委員會名單。
2.特殊定制法
為某個投標人,“量身定做”有明顯傾向性的條款,以此控標;
招標前,與某一家供應商進行“實質性談判”;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讓投標人補充、撤換或更改投標文件、更改報價(包括修改電子投標文件相關數據)。
3.做局法
招標前已經內定中標人,組織投標人串通投標,比如壓低或者抬高標價;
招標人將一個既定標段拆分成多個標段,然后將內定的中標人分別安排在不同的標段,讓各方利益均沾;
讓招標人之間與招標代理機構,另行約定,比如:給予未中標的其他投標人費用補償;
招標人授意自己內定的無資質公司與有資質的公司商議,以有資質公司的名義投標,中標后,由無資質公司履約。
4.指使、暗示法
指使、暗示或強迫要求評標委員會,進行傾向性引導;
指使招標代理機構為內定的中標人提供幫助,進行區別對待。
5.價格法
采取欺詐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價的低價中標,然后在項目實施中,通過變更服務量等手段,提高最終結算價格。
6.裝傻法
招標人發現一個投標人代表,在開標記錄表上簽多個投標人的名字卻不制止;
招標人發現不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等人員有在同一個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繼續參加投標;
招標人發現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關系的幾個利害關系人,攜帶兩個以上(含兩個)投標人的企業資料參與資格審查、領取招標資料,或代表兩個以上(含兩個)投標人參加招標答疑會等情形視而不見,同意其繼續參加投標;
招標人在資格審查或開標時發現不同投標人的投標資料(包括電子資料)相互混裝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過資格審查或繼續參加評標;
開標中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有明顯串標跡象視而不見,評標委員會提出來也授意評委繼續評審。
7.無所顧忌法
采用最低評標價法進行評審的項目,未中標公司提出質疑后,招標采購單位復議后還依舊維持原來評審結果;
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與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
02、投標人的套路
1.兄弟相約
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事前約定好誰中標、誰陪標,誰棄標;
相互約定,價格策略和投標策略;
相互約定,給予未中標的投標人費用補償;
圍標公司一般是:投標人法定代表人之間相互參股公司;或屬于同一集團、總公司、協會等組織成員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
2.陪標特征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總價異常一致,或者差異化極大,或者呈規律性變化;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相近,但是各分項報價不合理,又無合理的解釋;
故意廢標,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或不按規定與招標人簽定合同;
故意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無效標條款,制作無效投標文件;
投標人一年內有三次及以上參加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后,不遞交投標文件、不參加開標會議;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多家投標人幾乎同時發出撤回投標文件的聲明;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由同一賬戶資金繳納;
多個投標人使用同一個人或者同一企業出具的投標保函;
售后服務條款雷同;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簽字;
投標文件中法人代表簽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3.“愚蠢”暴露法
招標文件驚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體一樣,表格顏色相同;
招標文件中,錯誤的地方驚人一致,連錯都錯得一樣;
電子投標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區域;
不同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臺電腦編制或同一臺附屬設備打印;
投標文件的裝訂形式、厚薄、封面等相類似甚至相同;
一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裝訂了另一家投標人名稱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現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名,加蓋了另一家投標人公章等;
投標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總的電話號碼;
投標人代表簽字時手發抖,簽的名字與名片名字不一致;
不同投標人在開標前乘坐同一輛車前往,有說有笑,開標現場卻假裝不認識。
03、評審專家的套路
1.無為法
評審專家發現投標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不指出;
評審專家發現投標報價中存在明顯不合理報價,不指出;
評審專家發現技術部分中存在明顯不合理性或內容缺漏,不指出。
2.特殊對待法
評審專家明知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不主動提出回避;
投標文件的暗標部分,投標人做了特殊記號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標給某個專家看的);
評審專家進行評審分值時,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有意給某一投標人高分值而壓低其他投標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打分。
注意:以上圍標、串標、陪標的表現形式,均屬違法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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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標串標的認定標準
圍標串標罪的立案標準主要有以下內容: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對方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中標項目金額是在二百萬元以上的;采取威脅、欺騙或者 *** 等非法手段的;雖然沒有達到上述數額標準的,但是兩年內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的,又串通投標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串通投標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一般情況下是根據實際造成的具體損害來作出相應的賠償。圍標的本質其實也就是相互之間串通投標,這樣的行為在我國達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會被認定構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行為人或者單位的刑事責任。圍標串標行為構成的罪名是串通投標罪。串通投標罪,是指投標人互相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利益,情節嚴重,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為。串通投標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復雜客體,既侵犯其他投標人或國家、集體的合法權益,又侵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自由貿易和公平競爭的秩序。
拓展資料:串標與圍標有什么區別?
1、概念不一樣
圍標是指幾個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進行投標,通過限制競爭,排擠其他投標人,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利益的手段和行為。
串標指的是投標單位之間或投標單位與招標單位相互串通騙取中標。
2、產生的一些原因不一樣
圍標是投標不規范,監督松散等,從環境上看.雖然我國的招投標體系日益完善,陸續頒布并實施了一些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但由于較晚,缺乏長期實踐考驗和修訂補充,在行業管理上又政出多門,因此使法規體系存在不配套、不細致、不完善和不嚴謹的問題,使不法行為有機可乘。
串標,是施工企業的投機行為,部分施工企業投機心理嚴重,施工企業不是通過加強企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質量來增強競爭力,通過公平競爭達到中標的目的,而是注重短期行為,想通過串標獲得一點眼前利益或謀取中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串標罪金額的認定標準
串標罪金額認定標準只有一個造成損失在五十萬元以上。認定標準:1、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對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等投標招標活動的參加人采取威脅、欺騙等非法手段的;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兩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 【串通投標罪】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串標罪立案標準
圍標串標罪 立案 標準是:損害合法利益達到50萬以上的、 違法所得 在10萬以上的、中標金額在200元以上的、對于達到了上述情況的就是可以認定為本罪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串通 投標 ,受過 行政處罰 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也應當立案追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 管轄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六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 招標 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中標項目金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脅、欺騙或者 *** 等非法手段的; (五)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關于串標認定標準和串標屬于什么行為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