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告知書是 *** 機關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處罰的一種書面通知。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很多人會因為各種原因收到不正確的行政處罰告知書,這時候就需要進行更正。那么,如何更正行政處罰告知書呢?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具體的步驟。
一、了解更正的條件
首先,需要了解更正行政處罰告知書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當事人。如果當事人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提起行政訴訟,或者行政訴訟已經判決終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行政處罰決定書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認為其內容有錯誤,可以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更正。因此,只有在行政處罰決定書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才可以申請更正。
二、準備材料
申請更正行政處罰告知書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請更正的原因、請求更正的內容和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等。
2.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需要將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同提交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
3.相關證據材料如果需要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也需要一同提交。
三、申請更正
在準備好以上材料后,就可以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更正。申請更正可以通過書面申請、口頭申請、電話申請等方式進行,但是為了避免產生糾紛,建議以書面申請為主。
四、等待結果
申請更正后,需要等待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進行審核。如果申請符合條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會對行政處罰告知書進行更正,并重新發給當事人。如果申請不符合條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會以書面形式告知當事人。
總之,更正行政處罰告知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條件,當事人需要全面準備材料,認真申請,等待結果。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相關的法律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