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離婚房貸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離婚后房子歸男方但房貸還沒付清,女方有責任還貸嗎?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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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買房,婚后雙方共同還房貸,現在離婚,男方拒絕賠償,該怎么辦?
此類案件在司法實務中經常遇到。對于這個問題,分兩個方面來解答。第一,即便是男方婚前買房,但產權證系婚后辦理在夫妻雙方名下,這種情況下,房產系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男方婚前支付的費用屬于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配。第二,男方婚前買房,房屋產權辦理在男方名下,該房屋屬于男方單獨所有。婚后,考慮以夫妻共同償還房屋貸款,所償還貸款的金額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予分配。同時,考慮到房屋升值問題,就婚后共同財產償還貸款所占購房款額的比例,與升值部分的乘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配。
離異時未還完房貸的房屋要如何分割?
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還是非常常見的。買房,對于一個普通家庭來說,可能首付款也需要七拼八湊才能支付,可以說是一個家庭的全部積蓄。那么,房款還沒還完,離婚時房子怎么分割呢?這個需要分情況分析。
第一,房產由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首付款部分則屬于個人財產,婚后還貸及對應的增值部分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房產的產權一般歸登記方所有,補償婚后還貸及對應的增值部分的一半給另一方。
第二,房產婚后支付首付款,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同意要房產的產權,則在扣除剩余貸款后補償房屋價值的一半給另一方。如果雙方都不要房產的,則法院可能有兩種做法,只確定房屋的價值,不作歸邊處理;或者將房屋拍賣,分割所得的拍賣款項。
離婚后房子歸男方但房貸還沒付清,女方有責任還貸嗎?
女方沒有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離婚時,未還清房貸的房子怎樣過戶給子女?
;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后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具體來說,離婚后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
1、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并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后去辦過戶。
3、是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后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離婚房貸補償標準和離婚后房子歸男方但房貸還沒付清,女方有責任還貸嗎?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