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房屋拆遷政策詳解
隨著城市發展的不斷推進和人口規模的不斷擴大,南寧市的房屋拆遷問題日益凸顯。為了保障市民的合法權益,南寧市 *** 制定了相關的房屋拆遷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一、拆遷補償標準
1、購房補償:對于被拆遷人擁有的房產,按照相關的市場價格進行購房補償,同時按照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進行支付。
2、搬遷補助:對于需要搬遷的被拆遷人,按照其居住房屋建筑面積給予一定比例的搬遷補助。
3、臨時安置費:對于被拆遷人需要臨時安置的,在待拆遷房屋建筑面積的基礎上,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臨時安置費。
4、困難補助:對于困難被拆遷人(包括殘疾人、低保家庭等),還可以給予一定比例的困難補助。
5、其他補償:根據被拆遷人實際情況,可以適當給予其他相應的補償。
二、房屋征收程序
在房屋征收過程中,要保障拆遷程序的公開、公平、公正。主要程序如下:
1、拆遷資格審核:初步確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處置權和使用權的歸屬,并在當地 *** 網站公示。
2、方案公示:拆遷方案實施前,應將方案送達被征收人,并在當地 *** 網站公示,接受意見和建議。
3、義務告知:拆遷方案公示3天內,向被征收人逐一發放《征收義務告知書》。
4、協議簽訂:在程序合法且被征收人被充分告知情況后,由雙方協商簽訂《安置補償協議》。
5、拆除工程:簽訂協議后,由拆遷方負責進行征收拆遷、搬遷裝修等工程。
三、補償標準與時限
南寧市在房屋拆遷方面,明確了補償時限。一般情況下,在被征收房屋拆遷后60天內,拆遷方應當將征收安置資金劃入征地區域興遷基金。拆遷方應當在上述相關程序完成后30天內開始支付貨幣補償。
總之,南寧市 *** 制定的房屋拆遷政策旨在保障市民合法權益,確保拆遷程序的公開、公正、公平。通過詳細規定拆遷補償標準、房屋征收程序等內容,讓拆遷工作更加規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