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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處理交通事故是否收費
解答警察處理交通事故不收費。交警在出警的時候是一種行政職務行為,由國家財政負責發放工資。公民已經依法納稅了,所以在出警的時候不會收費,個別收費的是違法行為,可以舉報。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質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交通警察進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業務培訓、考核。交通警察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執行職務。
[img]警察處理交通事故收費么
警察處理交通事故不收費,但是公安機關可以向重大和特大事故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收取交通事故處理費。交通事故處理費應當上繳財政部門。收費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交通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取得相應等級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資格。
我想問一下交通事故人傷處理誤工費怎么算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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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各項賠償計算方法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各項賠償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者的賠償項目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每個省市的賠償標準都不統一。
交通事故賠償的多少是按照 *** 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交通事故各項賠償金額時應查清事故發生地當年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2018年交通事故各項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2018年交通事故賠償數據的依據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
上一年度全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1392元
上一年度全國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9223元
上一年度全國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3241元
1、醫療費賠償金額為醫療期間實際花費的數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于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醫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計算公式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如化驗費、檢查費等)。
2、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計算公式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3、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有固定工資的: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收入水平(天元)
無固定工資的又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能夠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狀況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種情況:不能夠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資收入狀況的。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相通、相近行業上一年的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致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傷殘評定時機,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gb18667—2002)的有關規定確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待其發布后,即可按其規定計算誤工時間。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誤工費標準計算;
(2)無固定收入的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同級別護理勞務報酬×護理期限。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基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當事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5.交通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交通費賠償金額=往返費用×往返次數×往返人數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住宿費
外地親屬處理事故在事故發生地住宿費,按照票據計算。
7、營養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根據《最高院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所以關于營養費賠償的明確標準并沒有,一般認為,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親友探視時所攜帶的營養品應認定為贈予,在計算營養費賠償金時不應計入。
8、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最高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
9、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第一種情況: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年;
第二種情況: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
第三種情況:75周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5年。
傷殘系數,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系數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五條中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據北京市統計局數字,北京市2005年城鎮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17653元/年,農村居民人居純收入7860元/年。
10、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1)不滿18周歲的人員被扶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18-實際年齡);
(2)18周歲—60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年;
(3)60周歲—75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實際年齡-60)]年;
(4)75周歲以上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養人時,賠償義務人承擔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扶養人數;
(6)被扶養人有數人時,賠償義務人承擔的年賠償總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
11、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2398.03元×20年= 元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8475.34元×20年= 元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2398.03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8475.34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2398.03元×5年= 元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8475.34元×5年= 元
12、精神損害撫慰金
沒有明確的計算標準。一般法院內部會形成一個基本意見,然后針對不同案件做具體裁量。構成傷殘或者死亡的,權利人一般可以爭取到。不同傷殘程度,不同案情,對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多少都會有一定影響。崔新江律師參與的很多案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都不同。近一兩年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精神損害撫慰金大都超過2萬元,個別超過5萬元甚至更多。
備注:
傷殘賠償指數: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傷殘賠償指數
(1)單一傷殘等級賠償指數: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2)多等級傷殘—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
對傷殘者的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公式為c=ct×c1×(ih+∑ia,i)
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附加傷殘等級指數(累加)
附加傷殘等級賠償指數分別對應為:一級10%二級9%三級8%四級7%五級6%六級5%七級4%八級3%九級2%十級1%
限制條件:1,附加傷殘等級指數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累計的總和以10%為上限,超出的不計。2,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不得大于100%,即以100%為上限,超出的不計。
舉例:受害人有三個傷殘等級分別為六級、九級、十級,取其最高傷殘等級六級的賠償指數為基本指數:50%,將其低等級九級和十級的賠償指數轉換為附加指數分別為:2%和1%,則其三個傷殘等級的綜合賠償指數為:50%+2%+1%=53%。
交通事故賠償原則
一般堅持全部賠償原則、財產賠償原則、無過錯責任賠償原則、過失相抵賠償原則、公平原則、等價賠償的原則和衡平原則。
(一)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原則是指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按照交通事故責任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全部予以賠償,也就是賠償實際造成的損失。
(二)、財產賠償的原則。因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人身傷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為基本方法。
(三)、機動車方負無過錯賠償 。 《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我國民事立法對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法律條文。
(四)、公平原則。公平責任原則又叫衡平原則,是指當事雙方在對造成損害均無過錯的情況下,由人民法院根據公平的觀念,在考慮當事人的財產狀況及其他情況的基礎上,責令加害人對 受害人的財產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
(五)等價賠償的原則。《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
擴展知識:
一、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標準的喪葬費的計算公式?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二、交通事故賠償,調解金額應該怎么確定?
目前交通事故賠償調解主要有幾個方式:
1、交警主持調解,這種比較常見,事故后雙方愿意協商,爭議不大的,涉及傷殘的一般交警是不給調解的,交警主持雙方調解,達成協議的直接在事故認定書上達成調解方案。
2、保險公司主持調解的,這種部分保險公司在搞,比如平安,雙方可以到保險公司找理賠人員協調,看能否達成協議,如可以的,雙方可以直接簽訂協議,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轉給傷者。或者雙方依據調解內容到交警隊出具調解書都可以。
3、雙方協商不了的,只能起訴了,起訴后法院一般對交通事故也先主張調解,能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出具調解書。
三、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等級為7級賠償標準計算公式和賠償多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七級就是上述標準乘以0.4,再乘以相應年限,再考慮交通 事故責任劃分 綜合計算。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賠償具體標準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賠償具體標準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賠償具體標準,交通事故的發生之后肯定會需要相關的人員進行處理的。在我國通常情況下都會有當地的交警部門來進行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下面是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賠償具體標準。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賠償具體標準1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賠償標準
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主要有事故調查、責任認定階段這些程序,當事人可以就損失賠償問題,請求交警部門組織調解。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
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交通費
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9、財產直接損失費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10、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11、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
11、被扶養人生活費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11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
12、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賠償具體標準2
一、交通事故發生后的應對措施。
1、撥打120或999急救電話對受傷人員進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當的緊急救助措施;
2、保護好現場。如果因為救助傷者或恢復交通秩序等原因,需對傷員、車輛的位置進行挪動的,一定要標好位置,以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清;
3、自行達成賠償協議或者撥打“122”電話報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1、現場勘查
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警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交警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行政處罰
需要對交通事故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的,行對責任人作出處罰裁決書,并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4、組織賠償調解
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交通事故的賠償
交通事故的賠償根據實際造成損失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無法協商的可以申請訴訟解決。
申請訴訟的需要注意:
1、明確交通事故賠償主體。具體詳見本網站其他條文;
2、根據訴訟請求找好充分的證據。交通事故索賠需要哪些證據,可以參考本網站相關條文;
3、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一審訴訟、二審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賠償具體標準3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有哪些
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未在現場報警報案,又想向保險公司理賠,該怎么辦?交巡警部門表示,這種情況可事后向轄區交巡警大隊要求立案調查,并根據調查核實結果,出具相關《事故認定書》,其他任何部門出具的證明不得作為定損理賠依據(防止騙保)。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可按照以下6個賠償處理流程處理:
1、當事人立即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
2、當事人各自出示并互驗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憑證,如發現證件破損無法辨認或有假證嫌疑,立即報案。
3、確認證件無疑的,雙方應立即向“110”、“122”備案并向各自的保險公司報案。在保險公司受案后填寫《事故確認單》,當事各方將事故車輛就近到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理賠。
4、當事各方車輛到達同一家保險公司后,保險公司及時派員評估定損受損車輛。
5、當事人對保險公司定損無異議的,在物損評估意見書上簽名,保險公司理賠。
6、當事人持本《確認單》及保險合同規定提供的單證,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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