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學校不給轉學籍是違反教育部相關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學生完成義務教育后,有升學或者轉學的,應當及時辦理學籍轉移手續,學校應當協助學生辦理。”因此,學校不給轉學籍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其次,學校不給轉學籍也違反了學校教育管理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學校應當保障學生依法享有接受教育的權利,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視,不得剝奪學生的權利,不得侵犯學生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因此,學校不給轉學籍是違反學校教育管理規定的行為。
,學校不給轉學籍也會影響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學籍是學生接受教育的重要證明,如果學校不給轉學籍,會影響學生的升學和就業,甚會影響學生的生活和人身安全。因此,學校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學籍轉移手續,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總之,學校不給轉學籍是違法的行為,學生和家長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學校辦理學籍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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