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則可以減輕其刑事責任。那么,犯法要自首嗎?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罪犯自愿投案的法律規定。
一、自首的定義
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追訴前,自動到公安機關或者司法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如實說明其他涉案人的行蹤,為自己的罪行贖罪、挽回損失的行為。
二、自首的種類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自首分為兩種情況
1、自首情節較輕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追訴前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未提供其他涉案人的行蹤情況。
2、自首情節較重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追訴前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時主動提供其他涉案人的行蹤情況,或者在案件偵查中提供重要線索,協助偵破案件。
三、自首的法律效果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自首可以減輕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具體來說,自首情節較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其刑事責任,自首情節較重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減輕其刑事責任,但是不免除其刑事責任。
四、自首的適用范圍
自首的適用范圍包括以下情況
1、自愿投案的犯罪嫌疑人;
2、自愿到案的未成年人;
3、自愿到案的學生;
4、自愿到案的軍人;
5、自愿到案的公職人員等。
總之,犯法要自首嗎?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可以減輕其刑事責任,但是不免除其刑事責任。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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