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溫州拆房補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溫州拆房政策2021?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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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安置房公攤面積多少一平?
一般來說100平米的安置房的公攤面積標準應該是在10%~15%之間,但是因為每個房子的情況不一樣,那公攤面積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正常來說都是會在規定的范圍之內。
安置房一般都是 *** 拆遷賠償給拆遷戶的房子,這種房子一般位置并不是特別優越,一般房子的面積也不是特別大,而且整體設計也不是特別的完善,但是安置房的價格還是比較便宜的,所以有很多人也是會選擇購買安置房。
溫州拆房政策2021?
1、2021年拆房賠償新政策文件《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
2、2021年拆房賠償新政策文件《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能低于周邊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均價的原則;
3、2021年拆房賠償新政策文件《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電、供熱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逼遷的原則;
4、2021年拆房賠償新政策文件《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拆遷人可以自由選擇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的原則...
集體土地拆遷房屋(無證),會有補償嗎?有何依據?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我們要知道,在我國農村地區,由于歷史、風俗習慣等諸多原因,以及房屋建設和產權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導致了大量“無證房屋”的出現。在征地拆遷中,如果簡單地將補償問題與登記情況掛鉤,將效力有瑕疵未辦理證件的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不給予補償或給予很少的補償,甚至沒確定征地拆遷前就停止辦理房屋登記手續,顯然是缺乏法律意識的表現?!盁o證房屋”不等于違章建筑,應當綜合考慮建造歷史、房屋來源、用地情況、當時立法情況等因素確定補償價值。在補償標準上,要堅持公平合理的原則,既要體現對違法違章建筑的警示,又要體現對當事人受損財產權益的有效救濟和保護,按照原應得的相關拆遷安置補償權益進行補償。
所以面臨征收拆遷的被拆遷戶,如果自家房屋是證件不全的,可以先咨詢專業征地拆遷律師獲取專業建議。
2021年溫州市工傷1-10級賠償標準?
溫州工傷賠償標準
一、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個月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個月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個月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個月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下同)。
二、1-6級傷殘津貼(按月享受)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說明:1)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5-10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上述兩金標準,根據傷殘等級確定,工傷保險條例未規定統一標準,具體標準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資一定倍數計算。
四、停工留薪期工資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注:實踐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確定。
計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時是否包括加班費,實務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查國家對養殖關停的補償標準?
禁養一般是對環境有污染的,一旦進入禁養范圍內原則上是要補償,《畜牧養殖條例》當中給予實際規定的。一旦落到實踐中,可能沒有依據、沒有范本說明養殖場到底怎么拆遷、怎么補償。
實踐中就應該按照一般的生產經營補償,但是在計算內部附屬設施和所帶來利潤差別的時候就是五花八門的。我們曾經做過浙江杭州地區一個大型的養豬場的案件,補償是按照每頭豬250塊。大家都很清楚,養殖是不斷循環的,如果拆遷導致養殖場兩年不能建成,那么應不應該按照養殖批次計算利潤損失呢?我記得溫州有一個大型的養殖基地是這么做的,遼寧營口我們也做過一個養雞場的孵化基地也是這么說的:“拆遷會導致我的養雞場兩年不能恢復經營生產,而且我每年養殖家禽大約是3-4個批次,每一個批次的損失額度是固定的?!边@樣的補償是比較合理的。
這主要是停產損失的問題,其他的按照一般生產經營性的土地、廠房、附屬設施、裝修和一些簡單的機器設備,該按照重置價的按重置價走,能搬遷就應該按照搬遷費走,這跟一般經營性是可以互相參考的。只是養殖類的停產損失的補償跟一般經營性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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