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起訴故意傷害罪需要什么證據
- 2、故意傷害罪公安辦案流程
- 3、刑事訴訟法234條故意傷害罪
- 4、故意傷害罪如何立案
- 5、司法鑒定結果重傷害能拘留嗎
- 6、故意傷害罪重傷2級,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能得到應有的賠償...
起訴故意傷害罪需要什么證據
1、故意傷害罪需要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類:案件來源和偵查過程的證據:報案記錄:記錄案件最初被報告的情況。到案經過:描述犯罪嫌疑人如何歸案的過程。舉報材料:如有舉報人提供的與案件相關的信息。書面意見:輕傷案件中,受害人要求公訴時需出具的書面意見。
2、法律分析:起訴故意傷害罪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刑事自訴狀;案件相關證據,如傷情鑒定書、驗傷照片、醫療診斷書、病歷、醫療費用收據、證人證言等。且故意傷害罪屬于刑事案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報案由公安機關調查取證,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法律分析:故意傷害罪需要以下證據:犯罪主體方面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針對故意傷害罪,需搜集以下關鍵證據: 證明犯罪主體方面: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實; 證明犯罪主觀方面:查明是否存在故意傷害的犯罪意圖; 證明犯罪客觀方面:展示犯罪嫌疑人違法損害他人身體的具體行為; 證明犯罪客體方面:明確犯罪嫌疑人對他人身體健康造成威脅,即他人的身體權遭受侵害。
5、需要證明發現案件和偵查過程的證據。證明故意傷害案件的來源和案件的偵查過程(發現、確定犯罪嫌疑人情況,犯罪嫌疑人歸案情況,以及合法收集證據的過程)。
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崩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故意傷害罪公安辦案流程
1、故意傷害罪公安辦案流程如下:受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并立案;若不立案,公安機關應出具《不予立案決定書》;不服不立案決定,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公安機關復議一次;復議后仍不立案,可向人民檢察院申訴。
2、故意傷害罪辦案程序如下:(一)由公安部門偵查。公安部門偵查結束后向檢察院申請批捕。(二)檢察院對案件的事實進行復核。
3、公安機關辦理故意傷害的程序是:首先公安機關在立案之后進行調查取證,其次在對案件進行處理等。故意傷害罪中的傷害,并不包括輕微傷害在內,在一般情況下,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決定了對人應否追究刑事責任。
4、故意傷害案件辦案流程如下:公安機關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后,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案件管轄:輕傷以下的傷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轄。
5、故意傷害罪重傷案件流程是受害人報案后,有關部門立案偵查并對受害人做傷情的鑒定,根據調查的結果和受害人的受傷情況對嫌疑人提出訴訟,進行判決,流程大致如此,只是案情不同辦案的時間長短也不一樣。
6、故意傷害案件辦案流程(一)由公安部門偵查。公安部門偵查結束后向檢察院申請批捕。(二)檢察院對案件的事實進行復核。
刑事訴訟法234條故意傷害罪
刑事訴訟法是關于司法機關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的規定,刑法234條規定的是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訴訟法第234條是對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案件的規定。
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故意傷害罪 證據 標準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傷害罪如何立案
1、故意傷害罪的正式立案程序通常包含如下多個環節:首先,被害人或者在場的目擊者需主動向當地公安部門進行案情報告,詳細闡述所發生的事件細節。其次,公安機關會對收到的案件進行嚴謹的審查評估,前提是經初步核實具備明確刑事違法事實并存在必要予以追責的情況下,方可啟動立案訴訟程序。
2、故意傷害怎么立案需要根據刑事訴訟的流程來確定,一般情況下,故意傷害罪屬于公訴案件,但是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話,就可以轉化為自訴案件。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受害人重傷者,處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導致人員死亡或使用極度殘忍手段致使受害人受到嚴重傷殘的,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乃至死刑。
4、法律分析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相應的立案流程為:先由受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公安應當受理并立案;如果不立案的話公安應開《不予立案決定書》,不服的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公安機關(指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的上一級)復議一次,仍不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訴。
5、故意傷害罪立案標準為,若行為人造成他人輕傷或更重程度人身損害的,公安部門須即刻介入調查。本罪刑罰一般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司法鑒定結果重傷害能拘留嗎
根據我國法律和司法實踐,一旦傷情鑒定結果顯示受害者構成輕傷以上(包括輕傷、重傷)的傷害程度,公安機關通常會在傷情鑒定結果出來后的24小時內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如傳喚、拘留等。具體時間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和警方的調查進度。
司法鑒定結果重傷害能拘留嗎 《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 逮捕 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司法鑒定鑒定致傷的處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對犯罪嫌疑人的處罰:治安拘留:若鑒定結果顯示為致傷,且情節嚴重,犯罪嫌疑人可能會面臨治安拘留的處罰。警告和罰款:根據致傷程度及具體情況,犯罪嫌疑人還可能受到警告或罰款的處罰。
司法鑒定在處理致傷案件時,會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采取治安拘留、警告和罰款等處罰措施。對于因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損失,犯罪嫌疑人還需承擔相應的醫藥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
故意傷害罪重傷2級,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能得到應有的賠償...
法院是會依法判決的,不僅是刑事部分,民事部分也是會依法判的,但是刑事附帶民事的民事賠償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也不支持殘疾賠償金。只是支持直接的損失,法院判了,如果對方不履行的話,這個是要強制執行的。
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法律分析:重傷二級是刑法中的概念,是用來決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對方涉嫌故意傷害罪;在追究對方刑事責任且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情況下,侵權方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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