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廈門醉駕處罰標準2015,以及廈門市醉駕案例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廈門酒駕怎么處理的
- 2、被查出廈門醉駕關哪里
- 3、醉駕處罰的標準是怎樣的?
- 4、醉駕扣分的標準是什么?
廈門酒駕怎么處理的
法律分析:酒駕主要有以下處罰:拘留、罰款、吊銷駕駛證。
對于廈門酒駕處罰標準 飲酒駕駛處罰標準 1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2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虛或族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血液酒精含量84毫克/100毫升,一般會被法院判處2個月左右的拘役,并處罰金數千元。如果沒有無證駕駛、酒駕前科等從重處罰的情節,可以判處緩刑。
酒駕的處理一般是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酒駕被處罰后再次酒駕的處10日以下拘留和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被查出廈門醉駕關哪里
因酒駕入獄的司機通常被關在拘留中心。行政拘留期限最長為15日,刑事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以延長期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處拘留、罰款。
醉駕被判決拘役兩個月,一定是在看守所服刑,不會到拘留所的。拘留所一般是關押行政或者司法拘留15天以下的人的。
醉駕拘留在看守所關押。一般情況下,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辦理取保候審的就會被釋放,法院判刑后,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不需要羈押。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會被交由公安機關拘役所或看守所執行。
醉駕處罰的標準是怎樣的?
1、醉駕標準及處罰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所以單純的醉駕量刑的標準,通常情況下不會超過1到6個月的拘役。
2、醉駕處罰標準如下:情節一般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醉駕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酒駕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醉駕法律處罰標準,具體如下:處拘役,并處罰金;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4、醉駕的處罰標準: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醉駕駕駛人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刑事處罰。由人民法院對醉駕駕駛人處拘役,可以并處罰金。
5、酒駕的處罰標準如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領取;醉酒駕首好駛營運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領取;醉駕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
醉駕扣分的標準是什么?
1、具體判罰標準如下: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處500元罰款,記6分,駕照暫扣1個月至3個月。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最新醉駕處罰的標準是怎樣的?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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