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向誰提交,以及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需要哪些資料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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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流程的規定
一、先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日內報告,單位自30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表 》,并提交:(1)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果是 事實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 確認事實勞動關系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等。二、 勞動能力鑒定 ( 傷殘等級鑒定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期內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可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填寫《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表》,提交:(1) 工傷認定決定書 或《工傷證》的復印件1份;(2)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張;(3)被鑒定人的病歷、診斷證明、理化檢驗報告、CT、X光片等診療資料的復印件;(4)其他。鑒定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三、工傷待遇包括:⑴醫療費,⑵住院伙食補助費,⑶護理費,⑷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勞動者月工資×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月份數不等),⑸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重慶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對應不同的月份數),⑹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傷殘津貼,⑺停工留薪期工資:治療時間(不同傷情時間不同)×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⑻后續治療費,⑼殘疾輔助器具費,⑽交通費等。協商賠償不成,用人單位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訴訟。
工傷保險待遇申領流程怎么走
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的資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鑒定(骨折的話最低也是10級傷殘)。
5、把醫院的傷殘鑒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6、單位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
7、每月20日-30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保險待遇如何申請
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流程是:1、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用人單位應在24小時內電話報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并向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局備案,5個工作日內提交工傷事故備表。2、工傷認定:職工受傷或患職業病后,用人單位應在30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3、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4、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職工受傷認定為工傷、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后,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在認定工傷后;用人單位應在接到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15日內,提交相關資料到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局申領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img]工傷保險待遇申報的流程
一、先 申請工傷認定 。認定工傷是 享受工傷待遇 的條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表 》,并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果是 事實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 確認事實勞動關系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認定決定要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具體見《 工傷認定辦法 》。 二、 勞動能力鑒定 ( 傷殘等級鑒定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停工留薪期內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參保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掛靠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承擔下列勞動能力鑒定(確認)工作:(1)工傷職工勞動能力的鑒定;(2)停工留薪期的確認;(3)配置輔助器具的確認;(4)疾病與工傷關聯的確認;(5)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6)職業康復的確認;(7)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確認;(8)其他受委托的勞動能力鑒定。)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填寫《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表》,提交以下列材料:(1) 工傷認定決定書 或《工傷證》的復印件1份;(2)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張;(3)被鑒定人的病歷、診斷證明、理化檢驗報告、CT、X光片等診療資料的復印件;(4)申請再次鑒定(確認)的,需提供初次鑒定結論通知書的復印件。(5)工亡職工供養親屬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確認),還需提供被鑒定人與工傷職工之間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6)法規、政策規定或勞動能力鑒定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提供上述資料的復印件時,應將原件一并送勞動能力鑒定經辦機構核對(核對后退持有人保管)。勞動能力鑒定經辦機構根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審定的鑒定(確認)結論,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名義制作《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結論通知書》,分別送達被鑒定人、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確認)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確認)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確認),并提交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及相關材料。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負責首次鑒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查鑒定。 三、工傷待遇。包括:⑴醫療費:以醫療票據為準;⑵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企業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一般是12--40元)×70%;⑶護理費:醫院證明需要護理的天數×護理人員的日薪;⑷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估計9級左右,5萬左右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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