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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競價執行標準是什么?
拍賣的渠道不同,購買的人不同,拍賣的方式不同,購買群體不同,拍賣的費用不同。需要繳納契稅,而且要繳納相應的手續費用,并且要繳納相應的工本費。
拍賣底價的法律地位還表現在以下幾點:拍賣底價是確定保留價、起拍價的依據;拍賣底價不可隨意更改;在拍賣不成交的情況下,以物抵債是法院執行工作的一種選擇,此時,拍賣底價就是抵債價;拍賣底價的確定必須由法定房地產估價機構按照法定程序完成。 房地產估價機構確定拍賣房地產底價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與被執行人議價。法拍房在上拍之前,法院都會通知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將雙方約在一起進行協商,確定一個雙方都認可的價格。一般情況下,涉案人員越少,達成協議價的可能性越大。如果協議價獲得法官的認可,就會直接將協議價作為房屋的上拍評估價。
如在北京,有的律師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個離婚案件;有的律師起價卻能達到一萬元,根據案件爭議標的額的不同,律師收費也有差異。目前律師收費一般有兩種:其一,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5000元起價。
一般低于市場價,普通住宅基本都低至同類二手房源市場價的8折,基于房屋本身的各項因素影響以及拍賣的不確定性,有的甚至是5—7折。公開競價,法拍房都是法院在網絡窗口上公開競拍。《最高網拍規定》中明文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以拍賣方式處置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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