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保密補償金補償標準這個問題,公司簽署保密協議怎么賠償?賠償標準是什么?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公司一般會支付多少保密費?
員工的保密協議需要支付的保密費具體多少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但一般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競業禁止作出如下規定: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具體數額沒有全國統一規定。
遺體捐獻國家有什么補償?
所謂的“捐獻”就是無償的,沒有賠償這一說。
我國捐獻遺體流程如下:
本人或家人(監護人)決定捐獻遺體后,首先聯系當地紅十字會,將自己的捐獻遺體意愿表明,然后由家屬或監護人陪同當事人與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簽訂捐獻意向書。待當事人離世后,家人或監護人第一時間通知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紅十字會人員到達現場后首先確定捐獻者是否死亡,接下來會給家屬或監護人頒發《遺體捐獻光榮證書》,再進行一個小型的默哀儀式(逝者對我國醫學研究做出的貢獻表示最真誠的感謝),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與在場所有人向捐獻者三鞠躬,整個流程雖短暫,但很莊嚴。隨后由工作人員抬走捐獻者遺體,供醫學研究的遺體被尊稱為:大體。完畢。
捐獻眼角膜流程同上,眼角膜由紅十字會醫務人員取出,再為捐獻者裝上易眼,此時家屬回避,手術結束后,家屬看不出逝者眼睛有任何異樣,毫無不適感。
遺體捐獻不存在家屬參與的善后事宜,做大體后一切按照制度執行。
眼角膜捐獻者的一切喪葬費都是家屬自行承擔。另外,若是捐獻者家屬想知道受捐者是誰,也要通過紅十字會或媒體協商做工作,受捐者有權要求保密自己的個人信息。
員工自離可以申請保密協議補償金嗎?
員工自離可以申請保密協議賠償金的,如果是和公司簽了保密協議的,他私自離職,公司可以申請保密協議賠償金的,自離員工向公司賠償保密協議賠償金的,現在很多公司在入職的時候,保密保密協議的,如果員工違反了自己,自己離職,需要向公司賠償的。
2021深圳競業協議補償金最低標準?
一、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的法律規定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6-03-20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有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同時與勞動者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向勞動者支付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其數額不得少于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的年工資收入。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3倍。
二、競業限制補償金執行方式
1、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月平均工資的30%低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另有約定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或者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后,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
3、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法院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
4、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勞動者可以請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5、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后,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公司簽署保密協議怎么賠償?賠償標準是什么?
在禁業限制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它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保密事項,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區域、期限、經濟補償和違約金數額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但禁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法釋〔2013〕4號)規定,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經濟補償金。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除競業限制約定并支付3個月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后,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關于保密補償金補償標準,公司簽署保密協議怎么賠償?賠償標準是什么?的介紹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