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好,相信很多人對教師拆遷補償標準都不是特別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享下關于教師拆遷補償標準以及退休教師清退政策?的問題知識,還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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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對辭退原民辦教師最新政策?
四部委在2011年曾就民辦教師、代課教師的辭退問題出臺過《指導意見》,總的方針是:妥善做好辭退補償,依法依規納入社保,妥善解決民辦教師遺留問題。2、妥善做好辭退補償。辭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課教師,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等精神,按照本人實際代課時間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
工作每滿一年的最低補償標準由各地參考當地社會成員最低生活費用、職工月平均工資等因素綜合確定,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依法依規納入社保。
解決被辭退代課教師社會保障問題是十分重要的關鍵性舉措,要按照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充分考慮代課教師的實際貢獻,根據不同情況,將其納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對符合條件的代課教師,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醫療救助待遇。
4、妥善解決民辦教師遺留問題,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7]32號)等文件精神。
按照社會保障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將被辭退的原民辦教師納入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對根據國辦發[1997]32號文件被辭退的民辦教師,當時未按規定給予一次補貼的,
地方 *** 應予以落實,對離崗、退養的老病殘民辦教師,要采取切實措施,使他們的生活得到保障
綜上所述現在知道了嗎?望明白。
山東2021年教師遺屬補助金標準?
2021教師遺屬配偶補助標準2021年遺屬補助政策
1、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去世后,其遺屬生活困難問題,不能按在職去世人員遺屬補助的規定辦理。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故的當時,其配偶沒有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的,如果現在符合遺屬補助條件,可以按規定給予生活困難補助。
3、非正常死亡的人員除犯有嚴重罪行畏罪自殺的以外,其撫恤和遺屬生活補助按正常死亡對待。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執行勞動保險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員死亡以后,遺屬生活補助問題,應該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的原則辦理。
5、補助對象原由死者與其他親屬共同供養的,補助標準可視情適當降低。
6、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原則上一年審核一次。發給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單位,應及時了解受補助的遺屬生活變化情況。享受補助的遺屬死亡或就業,應減發或者停發其生活困難補助費。
7、享受遺屬補助的對象,不包括岳父母和公婆等非直系親屬。
8、死者原在學校學習的年滿18歲的子女、弟妹畢業離校后,無論就業與否,均不得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9、“年雖滿18歲尚在學校學習”中的學校,是指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普通中學。
10、死者遺屬補助金額確定后,其配偶因升級而增加的工資部分,不抵消遺屬生活補助費。
11、工作人員死亡時在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后來原單位改為企業的,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可以繼續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人員死亡時在企業,后來單位改為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則不能按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的規定辦理。
12、遺屬上大學畢業后又考取研究生的,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國家已有了安排,一般不再享受遺屬補助。
13、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參照所在地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干部的遺屬補助標準執行。
14、2004年1月1日執行新標準后,離退休、工作人員遺屬原領取的其他各種單項補貼等均不再保留。
退休教師清退政策?
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教師屬于國家事業單位,所以教師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女55周歲。這一法規,目前,因教師所在縣、市、區不同,退休年齡不盡相同。在同一縣、市、區普通教師要比領導晚退休五年,甚至更長時間。也就是多工作五年,甚至更長時間。
2021原民辦教師補助國家政策?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第十四條第3項,“用工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教人[2011]8號文《關于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一條3款“妥善做好辭退補償。辭退代課教師,要參照《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精神,按本人實際代課時間給予一次性補償,每滿一年的的最低補償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最低生活費用職工月平均工資等因素綜合確定,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實行代課時間按其本人在公辦中小學代課的實際年限合并計算”。實際上,被退代課教師有的地方給了,卻是很少,大部分地方分文不給。二,應該享受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教人[2011]8號文,第一條4款“將辭退代課教師依法納入社保。按照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及方向,根據不同情況,將辭退代課教師納入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對符合條件的代課教師,可按國家規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醫療救助待遇”。三,解決辭退原民辦教師的遺留問題國辦[1997]32號文《關于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將辭退原民辦教師納入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對根據該文而辭退的民辦教師,當時未按規定一次性補償的,地方 *** 應予以落實,對離崗退養的老弱病殘原民辦教師,要采取措施,使他們生活得到保障”。可現實是大部分省給被退原民辦代課教師,(男60歲,女55歲)有退休養老補助。即教齡乘以8元(國家規定教齡津貼最高是10元),這實際是教齡補貼,而不是養老金。養老金應該是基礎養老金(每月最低80元)+教齡補貼。
民轉公學校教師如何安置?
首先:公辦的編制肯定是不行了,所以民辦教師在年齡和學歷都合格的情況下,還是可以報考正式編制的。年級大的老師因為硬性條件過不了,也就沒有辦法了。
其次:針對愿意留在學校,并且教學成績優異,平時表現積極良好的老師。學校會簽訂代課老師的合同,還是可以繼續留校任教的。在這期間同樣可以參加教師編制的考試。
最后:針對不愿意簽訂代課老師協議的老師,可以給一筆補償金。因為畢竟是 *** 規定,不是老師自然原因離崗,所以是有補償金的,具體金額要根據老師不同而不同,工作年限等都是考核。
OK,關于教師拆遷補償標準和退休教師清退政策?的內容到此結束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