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公共租賃住房免征房產稅。()A對,以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公租房免征房產稅是怎么回事
- 2、財政部:對公租房免征房產稅
- 3、房產稅征收范圍有哪些
- 4、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按4%征收房產稅,是否正確?
- 5、房產稅的征收范圍是哪些?
- 6、財政部:今明兩年免征公租房房產稅
公租房免征房產稅是怎么回事
1、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2、對公租房免征房產稅,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產稅優惠政策。
3、具體來看,《公告》明確,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征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
4、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 *** 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免征土地使用稅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5、公租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為無力購買或租賃市場住房的城鎮低收入家庭提供經濟適用的住房。公租房稅收優惠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對公租房免征房產稅,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稅。
6、法律分析:對公租房免征房產稅。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稅。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對公租房免征房產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年第61號)為繼續支持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稱公租房)建設和運營,現將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公告如下:對公租房免征房產稅。
*** 投資公租房租金收入專項用于償還公租房貸款本息及維修養護、管理等,維修養護費用主要通過公租房租金收入及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租金收入解決,不足部分由財政預算安排解決。(三)落實稅費減免政策。
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公租房租金收入與其他住房經營收入應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在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公租房作為住房的,可以免去契稅、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免征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
房產稅征收范圍有哪些
從地理位置上: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的房屋,不包括農村。從征稅對象上:指房屋。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稅的征稅對象。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和征收范圍從價計征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
法律分析:(1)房產稅的征收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的房屋。(2)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稅的征稅對象。
房產稅征收范圍包括: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屋,但不包括農村的房屋。 房屋的所有人(包括產權人、共有權人、承租人等)都需要按照規定繳納房產稅。
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按4%征收房產稅,是否正確?
1、【錯誤】本題考查的是有關房地產稅收的優惠政策。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征房產稅。
2、【正確】本題考查的是住房租賃稅收優惠政策。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收入,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3、《公告》還規定,對公租房免征房產稅。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稅。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房產稅的征收范圍是哪些?
法律分析:房產稅的征收范圍,具體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
房產稅征收范圍:(1)房產稅的征收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的房屋。(2)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稅的征稅對象。
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
您好:房產稅的征稅范圍 從地理位置上: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的房屋,不包括農村。從征稅對象上:指房屋。
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于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財政部:今明兩年免征公租房房產稅
1、近日,財政部官網發布《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的經營管理單位免征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增值稅等;有效期2年。
2、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顯示,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租房免征房產稅,公告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對公租房建設籌集、經營管理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以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 *** 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按規定落實優惠政策。加強組織領導(一)落實工作責任。
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免征房產稅。()A對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