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法院罰款決定書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法院對罰款決定書如何送達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執行
- 2、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3篇
- 3、法院罰款決定書是什么
- 4、法院罰款決定書如何執行
- 5、處罰書怎么寫及范文6篇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執行
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 證據 的基礎上,制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1] 中文名 行政處罰決定書 地區 中國大陸 單位 行政管理機關 相關文獻 《 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處罰法 》 種類 當場和一般行政處罰決定書 特點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最重要的 行政處罰 文書,具有嚴肅性、強制性和對當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 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財產的依據之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制作要件,法律 法規 有著嚴格的規定和要求,這些規定和要求,對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措詞、內容、格式和規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證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質量,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種類 我們國家行政機關種類較多,各機關結合自身特點,都制定了適合自己的行政處罰法規,但有一點:它們制作的行政處罰文書應該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分為兩種: 一是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僅適用簡易程序處罰,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二是一般行政處罰決定書,又稱普通行政處罰決定書,簡稱行政處罰決定書。適合一般程序的法律案件,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的規定。 決定書 概念及適用依據 1.概念 《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管理機關執法人員按照行政處罰簡易程序,對案情簡單、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違法案件依法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法律文書。 采用簡易程序處罰違法行為時,執法人員按照事先制作好的當場 處罰決定書 填寫有關內容,而不通過 立案 審批等一般程序,節省了時間,便于提高效率,也有利于及時制止違法行為。 2.適用依據 該文書制作的依據是《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 警告 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 身份證 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文書結構及制作要求 1.文書結構 本文書是一種有統一預定格式的多聯填寫式文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檔,第二聯交被處罰單位,第三聯必要時交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2.制作要求 (1)首部 包括文書標題、文書編號。 文書標題——即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 文書編號——格式:地區簡稱+執法類別+執法性質+[年份]+順序號,如:(邯)藥當行罰[2021]25號。 (2)正文 包括被處罰單位(人)、違法事實、違反條款、處罰依據、處罰的種類和幅度。 被處罰單位(人)——填寫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性別、年齡和職務等內容。 違法事實——是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的案情簡單、事實清楚、情節較輕的違法行為,表述要簡明扼要,并用相關證據證明。該證據既可以是現場檢查中取得的書證、物證,也可以是現場檢查筆錄。 處罰依據——包括違反的法律條款和處罰的依據條款,要寫明法律法規全稱和依據的具體條、款、項。 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必須在《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內。 (3)尾部 包括告知事項、當事人和執法人員簽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門公章。 告知事項——告知繳納罰款的途徑,即收繳罰款的銀行名稱及地址;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訴權,即不服處罰決定提起行政復議或申請行政 訴訟 的時限和途徑;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將采取的措施等。 當事人簽名和日期——當事人簽名即為送達,簽注的日期即為送達日期。 執法人員簽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執法人員簽名并注明日期,所注明的日期即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 公章——為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公章。 制作注意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應填全、不漏項。 2.執法人員填寫《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后,應當場宣讀并交付當事人,不能事后送達,當場宣讀相當于事先告知,當事人如有陳述申辯意見的應認真聽取。 3.當事人和執法人員在《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填寫的日期應一致。 4.嚴格掌握當場處罰的適用范圍,《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只適用于警告和規定的較小數額的罰款,沒收物品、 違法所得 數量和數額再小也不能使用該文書。 5.執法人員應在作出當場處罰之日起7日內將當場處罰情況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6.在簡易程序中主要是指罰款執行方式。一種是當場繳納,當場繳納的條件按照《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來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向當事人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而且執法人員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將罰款上繳銀行。另一種方式是由當事人將罰款直接交到指定的銀行。如果按照這種方式繳納罰款,應填寫清楚指定銀行的名稱、地址。 模式性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填寫說明 (一)寫明被處罰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違法事實:簡易程序要求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因此應寫明經查證屬實的違法事實的具體情況。有多種違法行為的,應分類填寫。 (三)違法依據:寫明違反法律的具體條款。一般是禁止性或義務性條款。 (四)處罰依據:要求寫明法律名稱和具體條款,一般是法律責任條款,沒有相應法律責任條款的不得處罰。 (五)處罰內容: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當場處罰只能做出警告、對公民處50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1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數額應當用中文大寫表述。 (六)罰沒款的收繳: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的情況有: 1、依照簡易程序當場處罰的案件,處20元以下罰款或雖然超過20元,但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2、執法人員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做出處罰決定,無論適用一般程序還是簡易程序, 當事人向指定銀行交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由執法人員代收代交的。 (七)救濟途徑:告知被處罰人(單位)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法院和時效。行政復議機關一般是做出處罰決定的藥監機關的上級主管部門或本級人民 *** ;行政訴訟受理法院一般是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八)簽收:當事人簽收處罰決定書的時間關乎處罰決定的履行期限和復議、 訴訟時效 的計算,一定要由當事人當場簽收。 注意事項 適用簡易程序辦理案件并不是簡化到只有一份當場處罰決定書。由于簡易程序適用于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罰較輕的情況,所以與一般程序相比,簡易程序的“簡”在于可以省略立案審批、證據的登記保存、查封扣押、案件合議、處罰的事先告知或聽證告知、處罰前的案件審核等環節。但是,有一些環節是不能省略的,如對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給予即時處罰的,應有現場檢查筆錄;對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詢問,告知陳述申辯權并聽取其陳述申辯,應當將相關內容記錄于調查筆錄中;當場收繳罰款應當出具合法收據等。沒有其他的執法文書作支撐,很難說明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同時也為引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埋下了隱患。 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 (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四)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第三十九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 行政處罰的種類 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
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3篇
處罰,指依據法令規章,加以懲罰,即使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經濟上的損失而有所警戒,那么關于當場處罰決定書又是怎樣的呢?下面我給大家帶來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供大家參考!
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一
當事人:
(個人)姓名: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單位)名稱: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執法人員: 、 經查,你(單位) ,上述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構成了 行為,根據 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第 項處罰:
1.警告;2.罰款 。
罰款按下列第 項規定方式繳納:1.當場繳納;2.自即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罰款代收機構。(代收機構名稱: 地址: 。)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 日內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人民 ***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 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印章)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二
( )城管( )當罰字【 】 號
被處罰人(單位): 住(地)址 ,進行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決定給予□警告 □罰款人民幣 元(大寫)的行政處罰。罰款履行方式:□當場收繳 □于 年 月 日前繳至銀行(賬號: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白
銀區人民 ***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白銀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三
( )質技監當罰字[ ]第 號 :企業代碼(身份證)號: 你單位(人) 。 違反了《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現決定處罰如下:
1、
2、
3、 罰款按下列第 項方式繳納:
1、當場繳納。
2、自即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納 地址: 賬號: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 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簽名和押印) 行政執法人員:(簽名) 處罰地點:
(行政機關印章) 正本(副本)
年 月 日
法院罰款決定書是什么
下面這篇文章就是法院罰款決定書范本!(妨害行政訴訟用) ××××人民法院 (××××)×行×字第××號 被罰款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本院在審理(或執行)??(寫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案由和案號)一案中,查明??(寫明被罰款人妨害行政訴訟的事實以及予以罰款的理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訴訟法 》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決定如下: 對×××罰款×××元,限在××××年××月××日前交納。(有指定賬戶的,也可明確具體開戶銀行和賬戶)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口頭或者書面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年××月××日 (院印) 【說明】 一、本決定書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九條和第九十六條規定的情形。 二、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的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情況,需要“從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負責人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的,可參照本樣式制作罰款決定書。 三、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的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而對該行政機關負責人予以罰款的情況,關于被罰款人申請復議權利的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和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五條的規定。 四、本決定書送達被處罰人。
[img]法院罰款決定書如何執行
對于法院做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三款規定: 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處罰書怎么寫及范文6篇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制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本文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處罰書怎么寫及 范文 ,僅供參考。
處罰書范文篇一:
泥水陳志班組:
你班組于20xx年x月x日在西二路排水工程施工中,未做到工完料盡,文明施工。且在項目部多次通知,將未用完的磚頭收集至指定位置,拒不執行!造成200余塊磚頭被掩埋,后由項目部后勤人員于20xx年11月13日星期日撿出。 鑒于上述行為,影響惡劣!經項目部決定,對你班組處以200元罰款!如再次發生浪費材料,不執行項目部指令。將加重處罰力度!
西二路項目部
xx年x月x日
處罰書范文篇二:
員工處罰 通知書
編號: 日期:
姓名: 所屬部門: 職位: 所犯過失:
拖延工作上的手續或 報告 ,或有弄虛作假行為
違反本規則及其他公司各 規章制度 攜帶有酒氣上班 委托他人打卡,或受他人委托代其打卡不檢點行為 工作中未經上級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未經批準,在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進入公司或滯留其中 未經批準,將公司的財物帶出公司,或企圖帶出公司 未經批準,在非工作時間邀約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公司 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工作時打瞌睡 未按公司規定提交相關數據報告。 串崗或聚集閑聊 工作怠慢,經上級警告仍不改正 屢次逃避工作 故意不服從上級或拒絕接受正當命令
故意不以適當 方法 工作
大聲喧嘩、吵架,擾亂工作場所秩序
工作時間內玩游戲 在互聯網上閱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公司的器物、機器及其他物品損壞 工作中打私人電話(使用公司的電話或個人的手機)
工作時間內公司不能與其取得聯系
公私混淆,給公司的業務造成損害時
其它 不良行為:
造成后果:
處分:
譴責(口頭警告)
記小過處分
記大過處分
停職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____日 罰款:
處罰依據:根據員工守則第82條,第83條。
處罰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檢查人: 罰單簽署人:
被處罰人:
備 注1、 本罰單正聯交由財務保存;副聯(復印件)由行政備案(記入員工檔案)。
2、本罰單作為員工考評的依據之一。
xxx公司
處罰書范文篇四:行政處罰決定書
(糧)罰〔20xx〕001號
當事人:XXX;(營業執照注冊號: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
當事人XXX一案,本機關于20xx年XXX月XXX日批準立案,經依法調查,現已查明:當事人于20xx年XXX月—XXX月經營XXX的“XXX”,違法所得XXX元,尚余XXX件未售出(規格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已被本機關依法登記保存。
違法事實認定的理由如下:
1、本機關于20xx年XXX月從當事人倉庫里抽檢了標稱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XXX、XXX和XXX的三個“XXX”農藥樣品,經檢驗,生產批號為XXX的質量合格,另兩個批次不合格。一個是生產批號為XXX的XXX含量為1.7%,質量標準應為≤1.4%,超出質量標準0.3%,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另一個是生產批號為XXX的XXX含量為2.0%,質量標準應為≤1.4%,超出質量標準0.6%,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本機關向當事人及時當面送達了產品檢驗報告,當事人當場表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并不申請復檢,在法定申請復檢期限內也未申請復檢。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下列農藥為劣質農藥:(一)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的”,判定標稱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XXX和XXX的“XXX”農藥為劣質農藥。當事人銷售的產品里含有的高毒禁用“XXX”成分超過標準,同時違反了《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嚴禁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農業投入品。對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經營者應當告知購買者有關使用范圍和用法、用量等內容”。
20xx年10月26日,XXX股份有限公司書面確認了標稱XXX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XXX和XXX的劣質“XXX”農藥是該公司生產銷售的產品。
2、當事人于20xx年春季從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購進XXX件“XXX”(規格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其中生產批號為XXX的XXX件(該批次質量合格);生產批號為XXX的XXX件;生產批號為XXX的XXX件。本機關核實當事人共銷售了XXX件劣質“XXX”農藥,銷售收入135078.60元。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本《實施辦法》所稱“違法所得”,是指違法生產、經營農藥的銷售收入”,認定當事人經營劣質農藥的違法所得為135078.60元。本機關依法對尚未銷售的XXX件劣質農藥進行了證據登記保存。
以上違法事實有以下證據為證:1、湖北XXX農資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2、湖北XXX農資有限公司XXX農藥經營上崗證復印件;
3、湖北瑞豐達農資有限 公司法 定代表人XXX身份證復印件;4、抽樣取證憑證;5、證據登記保存清單;6、生產批號為XXX、XXX、XXX的XXX農藥產品合格證;7、詢問筆錄;8、現場檢查(勘驗)筆錄;9、涉案產品購、銷憑證復印件;10、產品確認通知書;11、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書面確認材料; 12、涉案產品檢驗報告; 13、涉案產品檢驗報告送達回證;14、其他有關材料。
本機關于20xx年11月13日經過集體討論,20xx年11月15日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鄂(農藥)罰[20xx]XX號),20xx年11月15日當面送達,當事人法定代表人XXX簽收。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要求聽證,但進行了陳述申辯。當事人稱:一是批號為XXX批次的劣質農藥XXX含量超出質量標準0.3%,請求對這個批次的產品從輕處罰,二是在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6日又從天門、潛江、沙洋收回劣質農藥XXX件。
本機關認為:當事人經營的劣質農藥性質屬于高毒禁用成分“XXX”超標,既是劣質農藥,又事關農產品質量安全,對當事人處以違法所得兩倍的罰款已經較輕,在決定中維持倍數不變;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當事人請求盡量收回已經銷售的劣質農藥,收回劣質農藥的銷售收入不計算違法所得。本機關本著 教育 與處罰相結合,以教育為主的原則,同意當事人主動收回已經銷售的劣質農藥,并設定了期限,以督促當事人迅速收回已經銷售的農藥,本機關在實際工作中也盡量將當事人收回劣質農藥的時間延長至案件核實完畢之時。20xx年11月8日,本機關案件核實工作全部完成,根據當事人申請,本機關對當事人收回的劣質農藥進行勘驗,核定數量為XXX件,并依法進行了登記保存。對于后續退回的農藥,本機關不予認定,對于當事人的違法所得,認定為135078.60元。
本機關認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禁止生產、經營和使用劣質農藥。下列農藥為劣質農藥:(一)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的”、《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嚴禁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農業投入品。對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經營者應當告知購買者有關使用范圍和用法、用量等內容”等有關規定,依據《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有行政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農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生產、經營假農藥、劣質農藥的,依照刑法關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或者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部門沒收假農藥、劣質農藥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吊銷農藥登記證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由工業產品許可管理部門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或者農藥生產批準文件”的規定,本機關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沒收標稱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證號為XXX生產批號為XXX和XXX的劣質農藥“XXX”XXX件;
2、沒收違法所得135078.60元;
3、并處違法所得2倍罰款270157.20元。罰沒款合計405235.80元。
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武漢市農業銀行大東門支行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或湖北省人民 ***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武昌區人民法院起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執行。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起訴,也不履行義務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xx年x月x日
法院罰款決定書標準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法院對罰款決定書如何送達、法院罰款決定書標準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