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給大家聊聊關于舊小區電梯拆除補償標準,以及舊樓加裝電梯對一層業主的補償方案有哪些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錄
- 舊樓加裝電梯對一層業主的補償方案有哪些
- 一樓不同意安裝電梯補償標準多少
- 舊樓加裝電梯對底層住戶補償有規定么
- 老房加裝電梯,對一樓業主按房屋價值的十分之一進行補償合理嗎
- 請問小區裝電梯遇拆遷,前期有業主未交錢,會算電梯房嗎
舊樓加裝電梯對一層業主的補償方案有哪些
1,有侵權才有補償;
2,補償其實是購買權利;
3,賣方定價;
舊樓加裝電梯,一二樓被遮光,采光權或其他權利被侵犯,高樓層給予一二樓被侵權業主補償,其實相當于花錢購買一部分低樓層業主的權利。
搞了許多年后,目前仍然缺乏補償參考標準,只能夠由賣方(一二樓業主)定價,買方(高樓層業主)可以還價,最終議價成功完成購買---出讓部分權利,或講價失敗購買失敗---停止侵權。
除非雙方同意,否則不應該讓第三方的定價為參考標準。這好比店家有面包可以出售,顧客可以購買,而價錢則只能是店家自己制定。如果店家定價10元,顧客覺得應該是1元,那么顧客可以選擇不買、買少點、講價、以物易物等等。集齊數個顧客,或者找村里某個長老團給店家的面包定個價錢,這樣合法合理么?
媒體和輿論暗暗的有點傾向于高樓層業主,描述他們有多少老人小孩,為電梯奔走多少年、多少人再盼電梯中老去。然則人情味之下,一二樓層業主的合法權益卻探討得不多,但是一二樓層業主的權利還在那。現已經確定:少數服從多數是不合法的,少數遷就人情輿情肯定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所以,大大方方提出出讓部分權益的價錢----那是“稀缺商品”;讓買家考量買不買、買多少、還多少價。雙方都缺乏依據,只能夠靠心平氣和的談談,再談談。至于訴訟,說白了那就是沒了辦法生了氣,一方強迫雙方把決定權交給特定的別人。大家各自衡量。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中的相關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廣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技術規程》對嚴重遮擋作出界定:增設電梯方案的梯井(或連廊)與本交通單元內住宅或相鄰住宅主要使用房間(臥室或起居室)窗戶的正投影凈距小于6米,可視為嚴重遮擋。
一樓不同意安裝電梯補償標準多少
一樓不同意安裝電梯補償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補償標準從幾千到幾萬不等,一般視情況而定:
一、便利情況,若安裝后導致出行不便,可要求賠償5千到1萬不等;
二、采光影響,1樓可以在原基礎上增加10%~20%,從5千到7千不等;
三、利大于弊,安裝電梯后便捷程度提升就無補償;
四、樓房質量,若因安裝問題致使樓房質量下降,每家每戶4~8萬元不等
舊樓加裝電梯對底層住戶補償有規定么
。。。一般一樓適當要補償點的。。。一樓房價多多少少會受到影響。。。看當地房價決定。。。房價的百分之0.5-1一般。。。
老房加裝電梯,對一樓業主按房屋價值的十分之一進行補償合理嗎
就不是補點錢的事,而是根本無法出手了,誰還敢買這種存在危險因素的樓呀。但是,如果你非要裝不可的話,那就請按市場價全款買下。然后你愛咋折騰均與我無關。
請問小區裝電梯遇拆遷,前期有業主未交錢,會算電梯房嗎
老舊小區住宅老樓,如果不考慮樓體抗震性能,能不能使用二三十年以上?純屬浪費各種資源, *** 補貼的錢也是全體納稅人的錢。否則,是會發生加裝電梯的住宅快速變危房需拆除重建的情況。
加裝電梯變成危房了?加裝電梯等待拆除重建?想得很遠很遠?
題主問的是加裝電梯增加的面積,是否人人有份?電梯房與非電梯房都是一樣拆遷。電梯房的電梯井道面積是分攤到產權面積中的,加裝電梯的面積好似“私生子”,而且還很大,並沒有計入住戶產權面積。首先產權面積有分攤嗎? *** 也出了錢,占用了公共面積,這是全小區的面積。這里面產權計算復雜著呢,還有業主出錢比例也不同。要算賬是吧?那就從買房開始計算,當時一~六層什么價?加裝電梯面積就好比是“私生子,混血兒”,一筆糊涂賬。
加裝電梯的人不能得了便宜還賣乖。不能私心雜念太重。還是想想目前:初裝后,各種費用分攤?運行事故,包括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怎么處理?發生房屋質量事故怎么處理?因為廈門已經發生了因加裝電梯而造成危房事故,電梯拆除還要化錢的案例?危房拆除重建的費用,應該如何分攤?如何處理?一二樓的不乘電梯,也不出錢的業主遇到這飛來橫禍,怎么補償他們?
加裝電梯,業主自愿,業主自治,出了“電梯建設與使用期間的質量安全問題由業主負總的責任,” *** 不兜底。因此,應明確:權利與責任應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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