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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是什么?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2、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是對逮捕權限劃分的規定。刑事案件首先有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有拘留必要的可以先行拘留,認為需要逮捕的,三日內提請批捕,檢察院收到申請十四日內作出決定。
3、逮捕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 公安機關執行 ?!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的內容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的內容對特殊情況犯罪分子給予先行拘留的主要情形。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是對逮捕權限劃分的規定。刑事案件首先有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有拘留必要的可以先行拘留,認為需要逮捕的,三日內提請批捕,檢察院收到申請十四日內作出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是關于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決定機關以及執行機關。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是對逮捕權限劃分的規定。刑事案件首先有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有拘留必要的可以先行拘留,認為需要逮捕的,三日內提請批捕,檢察院收到申請十四日內作出決定。
拘留通知書第80條
1、偵查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將公民刑事拘留,意味著偵查機關認為該公民涉嫌犯罪。家屬可以在刑事拘留通知書上看到刑事拘留的時間、涉嫌的罪名、關押的地點、執行的機關。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的是先行拘留的條件,不涉及拘留的天數。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最長可以達到37天。
3、法律分析:本文書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八十條的規定制作。為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后,通知其家屬或其所在單位時使用。
4、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37日,是3日+4日+30日,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刑事訴訟法第80條最長拘留多少天
1、《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屬于采取刑事拘留的條件。對于刑事拘留的期限不超過十四天,最長期限不超過三十七天。如果確有犯罪事實 ,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2】查明有犯罪嫌疑的,可以繼續拘留。到法院起訴時,最多拘留37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的是先行拘留的條件,不涉及拘留的天數。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最長可以達到37天。
4、刑事訴訟法第80條規定的是刑事拘留的條件,意思是說此人已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三十七天,接下來還有可能被逮捕、判刑。建議家屬聘請律師進行幫助。
關于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和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