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交警網處罰條例是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的一項規定,旨在規范交通行為,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本文將為大家解讀南通交警網處罰條例中的一些常見問題,希望能夠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識。
一、交通信號燈
1.紅燈亮起時,行人和非機動車應立即停車等待,機動車也應在紅燈停車線前停車等待,禁止越過停車線。
2.黃燈亮起時,行人和非機動車應立即停車等待,機動車則應以安全為前提,盡量避免越過停車線。
3.綠燈亮起時,行人和非機動車可以通過,機動車則應注意交通狀況,安全駕駛。
二、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1.非機動車應在機動車道右側行駛,不得占用機動車道,同時還應遵守交通信號燈的規定。
2.非機動車應在自行車道內行駛,不得進入機動車道,同時還應注意與行人、其他非機動車的安全距離。
三、機動車通行規定
1.機動車應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不得進入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同時還應遵守交通信號燈的規定。
2.機動車駕駛人應按照規定佩戴安全帶,不得酒后駕車,不得超速行駛,不得占用應急車道等。
四、交通違法行為處罰
1.未按照規定行駛的,
2.未按照規定停車的,
3.未按照規定使用燈光的,
4.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以200元罰款。
5.酒后駕車的,處以2000元罰款,并吊銷駕駛證。
6.超速行駛的,處以1000元罰款,并扣除6分。
7.占用應急車道的,處以200元罰款,并扣除3分。
以上是南通交警網處罰條例中的一些規定,希望大家能夠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做到文明出行,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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