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未遷戶口女方拆遷補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結婚后女方戶口一直沒有遷過來,后來女方家被征收了,這種情況女方可以分得拆遷補償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
- 結婚后女方戶口一直沒有遷過來,后來女方家被征收了,這種情況女方可以分得拆遷補償嗎?
- 離婚后女方戶口不遷走,對女方有什么影響?
- 沒離婚女方私自把孩子戶口遷走怎么辦?
- 女方戶口沒遷男方,到女方離婚需要哪些證件和材料?
- 戶口未遷出的出嫁女,是否享有拆遷補償款,有哪些規定?
結婚后女方戶口一直沒有遷過來,后來女方家被征收了,這種情況女方可以分得拆遷補償嗎?
這個不一定。要看拆遷時公布拆遷方案是什么,有的按被拆遷面積來補償,有的是按戶口人數來補償的。
鄰居家的老宅子前年拆遷,就是按戶口人數來補償的。他家的老宅總共才150平米左右,但是戶口本上的人數卻有11口,按照當時公布的補償方案,每人補償40平米的規定,他家里共可獲得440平米的住房。而另外一個認識的人家也是遇到拆遷,他們的拆遷方案是按原住房面積進行補償的,它家里人口不多,祖孫三代才5口人,但是房屋面積有1000多平米。后來一起吃放時,他隨口說過, *** 給了7套住房。現在那里的房價又漲了近一倍了。
所以,補償和戶口沒有直接關系。你想讓女方獲得補償的想法也不一定能行,因為按法律規定,要看原房屋的產權人是誰。其次,補償后,產權人愿不愿意以贈與的方式給你。第三,當產權人死亡,或被確認死亡后,子女才有繼承權(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人為死者配偶,父母及子女。
離婚后女方戶口不遷走,對女方有什么影響?
第一,離婚沒有遷戶口對男女雙方再婚都不會影響,再婚領結婚證拿離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去就行了。
第二,女方要是遷戶口拿女方家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去辦理遷戶口就行了。
第三,離婚沒有存在糾紛的,財產方面的糾紛,遷戶口就要雙方達成一致。
沒離婚女方私自把孩子戶口遷走怎么辦?
從你說的分析,可以確定你們夫妻的戶口不在一處,當初孩子是隨你落的戶口。妻子如果拿到孩子的出生證明,以投親的理由把戶口遷到女方名下是有可能的,解決的辦法,一協商解決,二起訴離婚法院判決孩子歸你扶養,那么孩子戶口可以回遷,三孩子成年后自由選擇戶口隨父隨母,,,
女方戶口沒遷男方,到女方離婚需要哪些證件和材料?
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當事人的戶口不在一起,那就需要分別提供本人的戶口本。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戶口未遷出的出嫁女,是否享有拆遷補償款,有哪些規定?
你問的這個問題,正是現在全國開展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身份確認和股權分紅遇到的問題。
農村集體經濟就包括了拆遷補償款,這還包括征地補償款等。關于出嫁女是否享受這些款項的問題,國家已經有過明文規定,不能損害出嫁女特殊群體的利益。
特別是2019年中央1號文件,專門將出嫁女的利益點了出來。這說明,各地損害出嫁女利益的情況,還是比較普遍的。
由于種種原因,有很多農村女子出嫁后,并沒有將自己的戶口轉移到男方,有的甚至就是男方倒插到女方的村里做上門女婿。
結果是,女的出嫁了,卻依然留在村里,不僅僅戶口在本村,土地也依然在本村繼續承包經營。由于是一直延續下來,這一點也沒有什么疑問,也不會有什么異義。
但是,到了村集體經濟的分紅,矛盾就來了。特別是有的村靠近城郊,由于城市開發要征地拆遷,村集體獲得了大量的征地款和拆遷補償款,在分配的時候就出現了很多爭議。
有的村民就認為,既然已經出嫁了,就不應該繼續在村里享受集體經濟的分紅,包括拆遷補償款。但如果協商不下,上到法院申訴,一般法院都會判出嫁女按照戶口和承包地在本村取得與其他村民一樣合法的利益。
因此,有的村集體按照戶口和土地承包情況,分別設置戶口股和土地股,進行集體經濟的分紅。出嫁女可以憑著戶口或者土地,取得同樣的分紅。
但是我們在調查中也發現,解決了出嫁女本人的權益問題,又出現了別的新問題。出嫁女的倒插上門丈夫和在本村出生的出嫁女兒女,能否也同樣跟著享受村里的集體經濟分紅呢?
由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一定30年不變,以上說的出嫁女丈夫及兒女的土地股是不可能拿到的了,但是戶口依然會落在女方的村子里,按照法律規定,是可以享受戶口股的分紅的。
可是,作為一個上門女婿,一個外村姓氏的人來到本村,又生了小孩,村子里的人多多少少都會有排外的心理。在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集體經濟分紅的時候,根本就通不過,成為典型的多數人損害少數人的利益。
如果繼續上法院判決,出嫁女的丈夫和兒女,應該還是會贏的,法院的判決是根據戶口是不是在本村來判定的。最起碼,沒有土地股,也應該給他們享受人口股的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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