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還對單方辭職補償標準不太了解,沒有關系,今天就由本站為大家分享單方辭職補償標準的知識,包括自己主動辭職可以領工齡補償嗎?的問題都會給大家分析到,還望可以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我們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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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投訴公司,被打擊報復。通過什么方法離職,公司才有賠償?
員工投訴公司被打擊報復,通過什么方法離職,公司才有賠償?你既然已經投訴了公司,那么說明這個公司就有違法的地方,只要掌握的這個公司違法的證據,即使你是主動離職,也是屬于非本人意愿離職,凡是屬于非本人意愿離職的,用人單位都需要給予經濟補償或是經濟賠償。
對于勞動糾紛的經濟補償問題,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對于經濟賠償,大都屬于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當然像你這種情況,應該是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形你才會去舉報,如果舉報以后,經過當地勞動人社部門或是勞動稽查部門受理并查實,用人單位存在違法事實的,說明你的舉報是合法有效的,而且證據是確鑿的,或者說雖然你舉報時并沒有確鑿的證據,但是提供了用人單位違法的線索,經查證屬實的,也說明你的舉報是正確的,而不是有意的誹謗和攻擊,你這種行為應當得到人社勞動部門的支持和肯定。
在舉報屬實的情況下,受到用人單位的打擊報復,說明用人單位是錯上加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或是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因為舉報用人單位,受到打擊報復,不管這種報復的手段和措施如何,比如口頭威脅,調換崗位,降薪降職等,都是屬于打擊報復的手段,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人生的安全考慮,勞動者都可以不用事先通知用人單位而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從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來看,基本上都是屬于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包括不能按時發工資、不繳納社會保險等,只要這些事實存在,向舉報單位提供了線索,經舉報單位查證屬實的,舉報者一般在用人單位都沒有立足的條件和基礎,一般都會選擇離開用人單位。但是按照三十八條離職,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受到用人單位打擊報復,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而提出的離職的,屬于勞動者逼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這是需要給予經濟賠償的。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為本人在用人單位工作時,十二個月工資的平均工資,每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屬于經濟賠償金,其標準為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
在受到打擊報復,人生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要想和用人單位協商經濟補償金或是經濟賠償金,由于雙方的矛盾已經激化,協商的基礎已蕩然無存,所以只能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解決。在勞動仲裁庭開庭時,有可能會協商,但是是由仲裁庭來主持協商。這時最好要將你舉報的用人單位的違法事實陳述清楚,將相關方面的調查結果作為證據材料,然后還要收集用人單位打擊報復的證據材料等,這樣你獲得經濟賠償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如果證據不足,最低獲得經濟補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在獲得經濟補償的同時,還要要求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以便方便辦理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失業保險的,這也是說明用人單位違法的證據之一,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支付失業保險金的賠償。
綜上所述,員工投訴公司,導致被打擊報復,只要舉報的事實屬實,經過相關方面查證用人單位違法事實存在,相關方的查證結果就是你的有力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個人主動離職也是屬于非本人意愿離職,凡是非本人意愿離職,或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離職的,用人單位都要給予經濟補償,如果認定為違法的,用人單位需要給予經濟賠償。
本人在一工廠工作19年,突然辭職,有補償嗎?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如果你在原工作單位工作了19年,那么辭職就意味著你是本人辭職的話,這種情況不但沒有任何補償,反而你連失業金的待遇都享受不到。
所以說畢竟在工作單位工作了19年有余,那么在這樣的一個條件下,盡量不要選擇自己去辭職,如果不想干的話,也可以尋求一個單位單方面來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這樣的話,你就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補償待遇了,你工作了19年是可以享受一年的一個工資補償的,也就是你的正常的一個工資標準的一年的一個工資待遇。
并且還可以享受兩年失業金的待遇,如果你正常參保了失業保險的話,那么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是可以領取到失業金的失業金,大約每個月是1000多塊錢,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中,實際上自己的醫療保險都是可以通過這個失業金來給繳納的,所以說自己也無需為繳納醫療保險而發愁,為自己減輕一定的經濟負擔,還是有一定的保障的。
那么如果你選擇自己主動辭職的話,實際上就是得不償失的。因為無論是失業金的待遇也好,還是單位的補償待遇也好,你都是無法正常享受得到的。所以說對自己來說,不要輕易的去辭職,因為一旦辭職的話,這種情況對于你個人來說損失是非常大的。盡量讓單位來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這樣一來的話,你就可以享受到比較高的一個福利待遇,實際上無論是你一年的工資待遇也好,還是兩年的失業金待遇也好,這些錢加在一起可能也有幾萬塊錢,所以說對你來說還是有一定的幫助的。
那么自己如果想要獲得補償的話。必須通過這種辦法來解決,也就是要求單位來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或者是單位愿意單方面的來解除你的合同,這樣一來的話,這些費用都是可以正常享受的。但是主動辭職是無法正常享受的。你無論走到哪里,這個主動辭職都是享受不到任何賠償的。而且你畢竟在這家原工作單位工作了19年有余。所以說提出自己的一個意見。看看單位能不能采納,或者是單位確確實實有意義,不再需要你的話,那么我估計就會達成一個協議。這樣一來的話,你就能享受到一年的一個工資補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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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主動辭職可以領工齡補償嗎?
不可以。
1、主動辭職沒有工齡工資,勞動者單方面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該怎么賠償?
如果能更詳細的說一下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就能給到你更有針對性的解答了。
暫時以單位未給明確事由解除你的勞動合同來考慮,這種情況下公司大概率屬于違法解除,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需要向你支付違法解除經濟賠償金,也就是HR俗稱的2N,這里的2N,其中N是按照你在公司的年限來確定的,每滿1年則計1個月,滿6個月但不滿1年,視為1年,計作1個月,不滿6個月的,計作0.5個月,舉例來說,假如你在公司工作了5年6個月,則N=6;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5年5個月,則N=5.5。那么違法解除經濟賠償金,就是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2N,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計算月平均工資要以應發工資來去計算,也就是你稅前工資來去做計算。
以上是在你要賠償的情況下,該如何計算你能獲得的經濟賠償金。如果你不要賠償,也是可以要求撤銷解除通知,繼續恢復履約的。
需要提醒的是,無論是哪國的外資,在中國都是遵循中國的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過,如果說是你所在的企業注銷了,那么單方解除就是合法的,實際上這應該是稱為單方終止,這種情況下,你能獲得的補償就只有N了,相對于違法解除少了一倍。
以上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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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關于單方辭職補償標準和自己主動辭職可以領工齡補償嗎?的問題到這里結束啦,希望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