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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的指定辯護適用于哪些情形?
共同犯罪的案件當中,其他被告人已經委托了辯護人的。被告是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案件會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法院認為起訴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可能影響正確定罪量刑的。
偵查階段指定辯護的情形有哪些?(1)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為他指定辯護人。(2)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為他指定辯護人。(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
在刑事訴訟中,被告人需要委托自己的辯護人進行辯護。但在某些情況下,法律規定必須由國家指定辯護人為其辯護,這就是法定指定辯護情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被告人有權選擇自己的辯護人。但在某些情況下,法律規定必須由國家指定辯護人為其辯護,這就是法定指定辯護情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辯護人。一般刑事案件在進入了審判階段之后,那么符合情形規定的,法院可以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當然,在一些情況下是應當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
首先,當被告人為盲、聾、啞患者,或未成年時若未委托辯護人擔任其代理人,此時應適用指定辯護制度;其次,當被告者于開庭審理期間年紀低于十八歲,也需適用指定辯護制度;再者,當被告者極有可能被判無期徒刑、死刑但未委托辯護人的時候,亦應適用此項制度。
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人民法院認為起訴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可能影響正確定罪量刑的。指定辯護的時間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對于被告人未委托辯護人的,在必要的時候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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