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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訴案件立案能不予受理嗎
法律分析:不能不予受理。根據規定,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刑事自訴案不是不輕易立案,只要符合自訴類型案件的立案條件,就可以對此進行立案的。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地規定,刑事自訴案件提起的條件必須是符合自訴的主體條件,而且必須要有明確的被告涉和明確的訴訟請求。
首先,犯罪行為已超過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自訴案件不予受理。時效期限是法律設定的對犯罪行為追訴的最后時間限制,一旦超過這個期限,追訴便不再有效,自訴案件自然不能立案。其次,如果被告人已經死亡,自訴案件同樣不予受理。
自訴案件 只要人民法院 立案 了就會受理。刑事自訴案件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對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 證據 ,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刑事案件已經立案會撤案嗎 刑事案件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公訴案件通常不會撤訴,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撤案,自訴案件會撤案。公訴案件是指由檢察機關依法,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的是公權,所以刑事公訴案件通常不會撤訴,只有特殊情況才會。
刑訴法規定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法律分析:刑訴法關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具體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或者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責任的承擔者已不存在,再追究死者的刑事責任已沒有意義,故不予立案。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如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所造成的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3、當事人提起刑事自訴,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為:缺乏罪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被告人死亡;被告人下落不明;除因證據不足而撤訴的以外,自訴人撤訴后,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經人民法院調解結案后,自訴人反悔,就同一事實再行告訴等。
4、刑事自訴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點:首先,涉及超過追訴時效的案件,這類案件由于時間過長,無法再進行追究。其次,當被告人死亡或下落不明時,無法進行自訴程序,案件因此不予受理。再次,自訴案件并非所有類型都適用。
5、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說明該行為不屬于犯罪或犯罪事實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可以存在以下情形:不屬于民事訴訟受案范圍 按法律規定,應當先進行仲裁的。
6、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不予受理:(1)不符合起訴條件的。①原告不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②無明確的被告;③無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④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2)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行起訴的。
刑事自訴法院不受理怎么辦
1、可以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錯誤的,應當在撤銷原裁定的同時,指令第一審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審人民法院駁回起訴裁定有錯誤的,應當在撤銷原裁定的同時,指令第一審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2、自訴人對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錯誤的,應當在撤銷原裁定的同時,指令第一審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審人民法院駁回起訴裁定有錯誤的,應當在撤銷原裁定的同時,指令第一審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3、如果案件是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卻不予受理,那么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法院不立案,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投訴。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
4、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十九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自訴案件兩年沒結果,人民法院沒有立案,可能是相對人違法情節顯著輕微、案件不夠程度、證據不充分等。如果當事人在兩年之后仍然想要人民法院立案審查,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或檢察院舉報。
5、法院不立案的,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也可以撥打司法服務熱線進行投訴舉報。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6、法院不直接受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向法院提起公訴。只有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訴案件包括告知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侵犯被告人人身、財產權利的案件,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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