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造成輕傷二級是否構成犯罪一直是法律領域中的熱點話題。本文將結合法律規定和案例分析,對這一問題進行詳細解讀。
一、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過失致人輕傷的,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或者拘役。
而輕傷分為一級和二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百三十四條規定,輕傷一級的,處拘役或者管制;輕傷二級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因此,過失致人輕傷二級不構成犯罪,只能處警告或者罰款。
二、案例分析
1. 案例一
張某駕駛摩托車行駛時,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追尾前方行駛的李某,致使李某受傷。經鑒定,李某的傷情屬于輕傷二級。終,法院判決張某過失致人輕傷罪成立,處罰款200元。
2. 案例二
某在操縱機器時,因未按規定操作,導致機器突然啟動,將同事李某的手指夾傷。經鑒定,李某的傷情屬于輕傷二級。終,法院判決某過失致人輕傷罪不成立,只處警告。
綜上,過失致人輕傷二級不構成犯罪,只能處警告或者罰款。但具體的判決結果還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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