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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簡述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 2、免于刑事處罰影響后代
- 3、免于刑事處罰和無罪的區別
- 4、免于刑事責任的法律條款
- 5、免予刑事處罰的條件和法律依據
- 6、刑事訴訟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
簡述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這與刑法的規定相呼應,目的是為了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不認為是犯罪的即不構成犯罪,當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刑事訴訟法第15條明確了法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根據刑法規定,不認為是犯罪的。 追訴時效已過,超過法定最高刑規定年限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經國家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刑事責任終止。
刑事訴訟法規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點: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根據刑法不認為是犯罪的情況。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刑法規定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訴,主要是因為犯罪分子對社會已無危害,沒有必要再對他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規定,存在以下情形時,可免除刑事責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犯罪行為已過追訴期限;經赦免免于刑罰;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未收到指控或已撤回指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死亡;法律另有規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定情形有:法定年齡以下人員、緊急避險、正當防衛、限度過當防衛、防止他人依法執法、奪取危險物品等。這些情形下,經過合法程序確定后,不必承擔刑事法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法定年齡以下人員。
免于刑事處罰影響后代
法律分析:從法律上來說,父母免于刑事處罰對子女不會產生影響,但是在實踐中,父親免于刑事處罰也是有罪判決,會影響子女的政審,如子女報考公務員、銀行、參加事業單位考試、參軍等。
涉及政審的活動,如參軍、公務員考試、報軍校、考警校、銀行雇聘和國有企業招納,若其父母曾獲免除刑事處罰但留有案底,則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政審若未通過將無法錄取。
并不意味著對后代無影響。免于刑事處罰的定義和情況 免于刑事處罰是指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犯罪嫌疑人雖然構成了犯罪,但由于情節輕微、自首或其他法定情節,被法院依法判決免于刑事處罰。這意味著犯罪嫌疑人不會被判刑,也不會留下犯罪記錄。
法律分析:定罪免處對子女沒有影響。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定罪免處就是不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沒有判刑的,對子女是沒有影響的。
免予刑事處罰也是有罪判決,對孩子參軍、考公務員有一定影響。【法律分析】免于刑事處罰,即不用承擔刑法所規定的懲罰。但不代表無罪,因此會對子女參軍、報考公務員等有一定的影響,因為其都要求自身及近親屬不能有刑事犯罪記錄。
免于刑事處罰和無罪的區別
這與免予刑事處罰刑事訴訟法免予刑事責任的“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條件有明顯的區別。兩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免予刑事處罰”是人民法院認定某種行為構成犯罪刑事訴訟法免予刑事責任,但因犯罪情節輕微刑事訴訟法免予刑事責任,而判決免予刑罰的一種處罰。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構成犯罪為前提,以“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為概括性條件的隨法選擇。
兩者所依據的法律不同 免予刑事處罰所依據的是《刑法》三十七條的規定,而無罪判決所依據的是《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兩者的所適用的條件不同 《刑法》第三十七條,免予刑事處罰要符合兩個條件刑事訴訟法免予刑事責任:一是犯罪情節輕微,二是不需要判處刑罰。
首先,罪名不同。免于刑事處罰指的是行為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法院決定不予刑罰。無罪則表示行為不構成犯罪,根本不存在刑事處罰。其次,處罰方式不同。免于刑事處罰意味著法院雖然認定行為構成犯罪,但由于情節輕微,沒有實際執行刑罰,僅在法律記錄中體現。而無罪判決則表示行為人無需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免予刑事處罰和無罪區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兩者的法律依據不同 如上所述,免予刑事處罰所依據的是《 刑法 》三十七條的規定,而無罪判決所依據的是《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一個是實體法,一個為程序法。
免于刑事責任的法律條款
1、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應具備如下條件:罪行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超過追訴時效期限;獲特赦令免除刑罰等。若已被追究刑事責任,應撤案處理。
2、法律分析:免于刑事處罰的法律規定有: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免于刑事處罰;犯罪分子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現的;其他。
3、我國《刑法》關于免于刑事處罰的規定主要體現在第37條中,其指出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同時,對于案件的不同情況,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其他措施,如訓誡、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此外,第68條也有關于免于刑事處罰的規定。
4、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特赦。一經特赦,對罪犯不得再予追究。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免予刑事處罰的條件和法律依據
1、法院對被告人免于刑事處罰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情節輕微且未造成重大影響者,可認定為無罪;(二)犯罪行為超過追訴期者;(三)依據特赦令得以豁免刑事責任者;(四)屬于法定自訴案件,而撤訴或未告知者;(五)被告死亡者;以及(六)遵循特別法規定無需追究其刑事責任者。
2、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3、法律分析:法院判免于刑事處罰的條件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條件。
4、法律解析: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正當防衛 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原則。免于刑事處罰主要包括以下情形: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特赦。一經特赦,對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6、律師解免于刑事處罰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處罰,但因為自首或其他情節,導致不用接受刑事處罰。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特赦。一經特赦,對罪犯不得再予追究。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訴訟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
在本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則中,法定了數種情況下無需追究涉案人員的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分析】構成犯罪但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有以下幾種規定:情節輕微、危害不大;已經過了追訴的時效;有特赦令的;依法告訴才會處理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等法律規定的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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