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量刑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量刑標準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重大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
1、法律主觀:較大安全事故處罰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刑法處罰的一般是重大安全事故,也就是一般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以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或100萬元以上。司法實踐中一般在三到五年以下量刑,后果特別嚴重的可能排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主觀:發生重大事故的處罰標準如下: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4、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7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構成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7年有期徒刑。
5、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重大事故怎么處理
有以下處理方式保護原始事故現場。及時報案。現場急救。立即停車。
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省級人民 *** 、設區的市級人民 *** 、縣級人民 *** 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法律主觀:較大事故處罰標準: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特別重大的安全生產事故,由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進行處理。法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九條 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安全生產事故罪量刑標準
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7年有期徒刑。如果是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7年有期徒刑。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可以知道,重大責任事故罪主要有下面幾個量刑幅度:第一,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特別嚴重 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標準:犯生產、作業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的行為,因而發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應當認定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量刑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量刑標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量刑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