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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辯護需要準備什么
1、法律分析:自己上法庭辯護需要準備以下材料:是否構成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是屬于主犯還是從犯;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觀惡性的大小;有無進行賠償、有無退贓、有無取得諒解書;有無自首立功表現、有無認罪悔罪表現;是否初犯、偶犯,有無前科劣跡;是否可以適用緩刑。
2、律師給個人辯護前需要準備如下事項: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為給當事人辯護作準備;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撰寫辯護詞。
3、提前準備好辯護材料,如書面陳述、證據材料、相關法律規定的解釋等,以便在庭審中使用。在庭審中,被告需要清晰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和辯護理由,并結合具體事實和法律規定進行論證,以便向法庭證明自己的無罪或減輕罪責。
4、研究案卷材料,掌握對被告人不利的證據內容。研究案卷材料,掌握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內容。庭前會議要討論法庭發問的順序和舉證質證的順序、 被告人到場權等三個關鍵問題。準備庭審質證意見時,需要對部分關鍵證據作好展示的準備。辯護人舉證,需要特別注意證據來源的合法性。
5、這個需要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來看,一般辯護人作為被告人,如果想要駁回原告的訴求,那么就需要準備好對應的證據來支持自己。如果有請律師的,律師可以為自己辯護,當然也離不開相關的證據,這樣才能讓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勞動糾紛開庭所需的材料: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6、其次,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終都享有辯護也就是證明自己無罪或者罪輕的權利。所以,自己為自己辯護是肯定可以的。再次,刑事訴訟中,除了被告人為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可能被判處死刑極這幾個個別的情況之外,法律允許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聘請辯護人為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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