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案件缺席判決的適用情形
-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境外缺席審判的適用條件
- 3、一般刑事缺席審判如何執(zhí)行
- 4、刑事被告人不到庭接受宣判怎么處理
- 5、速裁程序與缺席審判程序的區(qū)別是什么
刑事案件缺席判決的適用情形
1、法律分析:可以進行缺席判決的刑事案件包括貪污 *** 犯罪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犯和恐怖活動犯罪案件。
2、刑事案件缺席判決的適用情形如下:對于貪污 *** 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時進行審判,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監(jiān)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已經(jīng)查清,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貪污 *** 犯罪案件;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和被告人死亡,一般可以缺席審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境外缺席審判的適用條件
1、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從而無法出庭和被告人死亡的。因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中止審理超過六個月,被告人仍無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請或者同意恢復審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況下缺席審理,依法作出判決。
2、第一種是對于貪污 *** 案件、恐怖活動案件以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潛逃境外,在窮盡各種途徑無法保證其到案的情況下,經(jīng)調(diào)查機關或偵查機關查證其犯罪事實屬實的話,可以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以啟動缺席審判制度。當然前提必須是有明確指控的犯罪事實,且有確實、充分的證據(jù)能夠證實該犯罪事實。
3、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符合缺席審判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刑訴法修正草案一審稿規(guī)定,缺席審判適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境外的貪污 *** 等犯罪案件,后來根據(jù)各方建議,缺席審判的適用范圍作了相應擴大。
4、有關貪污 *** 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潛逃境外的。需要及時進行審判,且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案件。
5、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yǎng)、撫育、撫養(yǎng)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一般刑事缺席審判如何執(zhí)行
強制執(zhí)行刑事訴訟缺席審判外文文獻:被告人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履行判決義務刑事訴訟缺席審判外文文獻,法院可依法強制執(zhí)行。執(zhí)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jié)財產(chǎn)等,直至被告人履行判決義務。影響信用記錄:被告人因缺席宣判而導致的不良記錄可能被納入信用體系,影響其今后的信用評級和貸款等金融活動。
法律分析:自訴人不到場,按撤訴處理。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經(jīng)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缺席判決。對經(jīng)依法傳喚拒不到庭的被告人,可以拘傳。被取保候?qū)彽谋桓嫒私?jīng)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案,影響審判活動正常進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決定逮捕。
刑事缺席審判程序,即在特定情形下,法庭對缺席被告進行審理的程式。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于 *** 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等犯罪案件,若案情復雜、緊急,且被告人在海外,可由檢察機關以明確犯罪事實、充足證據(jù)提出公訴,待法院審查后,符合缺席審判程序要求者,予以開庭審判。
刑事被告人不到庭接受宣判怎么處理
對于因各種原因未能到庭接受宣判的被告人,可以在判決生效前向法院提出申請,說明缺席原因并請求重新安排宣判。法院將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審查,并在必要時作出相應處理。綜上所述:刑事被告人不到庭接受宣判時,法院將依法進行缺席宣判,被告人需自行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
開庭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被告不到庭,經(jīng)過法院的傳喚,沒有正當性的理由仍不到庭的,或者是在開庭的過程中沒有得到法官的允許而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開完庭以后,原告只需等待法院的裁判結(jié)果。有了結(jié)果之后,法院會依法向當事人雙方送達及告知有關結(jié)果和事項。
法律分析:被告人必須到庭的。在《刑事訴訟法》中,沒有缺席審理和判決的規(guī)定,對被告人不可以進行缺席審理和判決,所以在宣判時,被告人必須到庭。如果被告人在宣判之前脫逃的,也可以中止審理,并由公安機關采取措施對被告人進行抓捕。
原告缺席的 按撤訴處理 。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原被告可以缺席的情況。 (一)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人沒出庭的判決方式如下:法院開庭,當事人應該到場。如原告無理由不到庭,法庭按照撤訴處理;被告無理由不到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判決。判決具有穩(wěn)定性。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都無權(quán)變更或撤銷,如有錯誤,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規(guī)定的審判監(jiān)督程序糾正。同時判決具有強制性。
速裁程序與缺席審判程序的區(qū)別是什么
兩者的最大區(qū)別在于案件的適用范圍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同時被告缺席的是不適用速裁程序的;刑事缺席審判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對缺席審判作出的制度安排。
刑事缺席審判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對缺席審判作出的制度安排。
法律分析:缺席判決是指在一方當事人無故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仍不中止案件的審理,而繼續(xù)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的訴訟行為。當事人一方無故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法院可以對一方當事人進行調(diào)查審核證據(jù),并對不出庭當事人提供的訴訟材料進行審查后,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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