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訴訟法不起訴條文有哪些?
- 2、不告不理原則刑事訴訟是怎樣的
- 3、刑事訴訟法關于不起訴的規定是什么
- 4、我國刑事訴訟奉行的原則不告不理
- 5、刑事訴訟法三種不起訴
- 6、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不起訴條文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不起訴條文有刑事訴訟法第173條第2款規定:對于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酌定不起訴,又稱相對不起訴或裁量不起訴。是檢察官根據起訴便宜主義對自己擁有的訴權的舍棄而決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的,必須是犯罪情節輕微。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是關于法定不起訴的條件的規定,即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不予起訴。
根據 刑事訴訟法 ,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具有以下三種情形: 法定不起訴 (絕對不起訴)法定不起訴,是指《刑事訴訟法》第177條第1款規定: 犯罪嫌疑人 有本法第16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這種情形我們稱之為絕對不起訴。
證據不足不起訴:《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4款規定,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的,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這種不起訴的適用前提是案件必須經過補充偵查。以上不起訴情形并不意味著犯罪嫌疑人沒有構成犯罪,只是因為在特定情況下,不起訴決定更為合適。
主觀條件,是行為人有悔罪表現;程序條件,是人民檢察院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在附條件不起訴的考驗期內,由人民檢察院對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監督考察。
不告不理原則刑事訴訟是怎樣的
中國刑事訴訟法雖然未明確提及不告不理的審判原則,但其規定顯示,若無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或自訴人提出自訴,法院不得自行開審。對未被指控的罪行或人員,法院亦不得進行審判。此原則確保司法活動基于指控進行,避免了無依據的審判。
根據我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不告不理原則是法院審理的基本原則之一,作為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表現為法院審理民事糾紛的范圍(訴訟內容與標的)由當事人確定,法院無權變更、撤銷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不告不理原則是訴訟中法院僅受理由起訴方發起的案件,不主動介入未經起訴的事務。這一原則在刑事和民事訴訟中均適用,要求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僅關注起訴人提出的訴求,不拓展審理范圍。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處理案件的一條基本原則。根據新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刑事訴訟法關于不起訴的規定是什么
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三種不起訴:犯罪嫌疑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犯罪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的;犯罪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在以下情況不起訴: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民檢察院對于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詳細規定了不起訴的條件與程序。若犯罪嫌疑人并無犯罪事實,或符合第十六條中列舉的特殊情況,人民檢察院有權作出不起訴決定。若犯罪情節輕微,根據刑法規定無需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同樣適用不起訴。在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時,會同步解除對嫌疑人財物的查封、扣押、凍結。
我國刑事訴訟奉行的原則不告不理
1、不告不理原則是現代各國訴訟法所普遍確立或實際執行的一項重要審判原則。我國刑事訴訟法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不告不理的審判原則,但從其有關規定可以看出,如果沒有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和自訴人提起的自訴,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進行審判;對公訴和自訴沒有指控的罪行和人員,人民法院也不得進行審判。
2、根據我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不告不理原則是法院審理的基本原則之一,作為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表現為法院審理民事糾紛的范圍(訴訟內容與標的)由當事人確定,法院無權變更、撤銷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3、我國刑事訴訟法奉行的原則是不告不理“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處理案件的一條基本原則。
4、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請求,國家司法機關一般不介入干預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后,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
刑事訴訟法三種不起訴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三種不起訴:犯罪嫌疑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犯罪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的;犯罪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
2、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檢察院不起訴的三種情形:法定不起訴(絕對不起訴);酌定不起訴(相對不起訴);證據不足不起訴。
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起訴的三種類型為:法定不起訴 酌定不起訴 證據不足不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4、分別是法定不起訴、存疑不起訴、酌定不起訴、證據不足不起訴和附條件不起訴。法定不起訴 法定不起訴是指根據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起訴。這主要基于法律對犯罪行為的明確界定,以及檢察機關對法律條文的嚴格解釋和適用。
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絕對不起訴刑事訴訟中的不訴原則,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起訴,其具體條件是: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刑事訴訟中的不訴原則;犯罪已過追訴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刑事訴訟中的不訴原則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在以下情況不起訴: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民檢察院對于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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