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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訴與上訴之異
主體不同,刑事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獨立、完整的上訴權,被害人沒有上訴權,但有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權利;理由不同。上訴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就可以上訴??乖V必須是人民檢察院認為原裁判確有錯誤;提起方式不同。上訴的方式,既可以采用書狀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中,上訴和抗訴主要有以下區別:首先是提起的主體不同:上訴提起的主體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抗訴提起主體是公訴機關;其次是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實行上訴不加刑,也就是說在刑事案件中因為刑事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而在二審判決中判決被告人比一審更重的刑罰。
在刑事訴訟中,上訴與抗訴存在以下幾點區別: 性質不同。上訴無需理由,只需表示不滿即可提出;相反,檢察機關只有在認為原判有誤時,才能進行抗訴。 表達方式不同。上訴可采取書面或口頭形式,而抗訴則需提交抗訴書并抄送給上級檢察機關,不得以口頭形式提出。 路徑不同。
刑事抗訴和刑事上訴的區別是什么
1、刑事抗訴和刑事上訴刑事訴訟中抗訴于上訴的區別是刑事訴訟中抗訴于上訴:主體不同刑事訴訟中抗訴于上訴,刑事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獨立、完整的上訴權刑事訴訟中抗訴于上訴,被害人沒有上訴權,但有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權利;理由不同。上訴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就可以上訴??乖V必須是人民檢察院認為原裁判確有錯誤;提起方式不同。
2、刑事抗訴與刑事上訴在多個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首先,兩者的主體不同。刑事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獨立、完整的上訴權,而被害人則不具備上訴權,但擁有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權利。其次,兩者的理由也各不相同。上訴無需任何理由,只要被告人或自訴人不服判決即可提出上訴。
3、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中,上訴和抗訴主要有以下區別:首先是提起的主體不同:上訴提起的主體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抗訴提起主體是公訴機關;其次是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實行上訴不加刑,也就是說在刑事案件中因為刑事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而在二審判決中判決被告人比一審更重的刑罰。
4、在刑事訴訟中,上訴與抗訴存在以下幾點區別: 性質不同。上訴無需理由,只需表示不滿即可提出;相反,檢察機關只有在認為原判有誤時,才能進行抗訴。 表達方式不同。上訴可采取書面或口頭形式,而抗訴則需提交抗訴書并抄送給上級檢察機關,不得以口頭形式提出。 路徑不同。
5、法律分析:主體不同。理由不同。提起方式不同。上訴、抗訴的途徑不同。刑事案件上訴不加刑,就是上訴不會加重處罰,但是檢察機關抗訴不受此原則限制《刑事訴訟法》第226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6、刑事抗訴與刑事上訴之間存在顯著的區別。首先,兩者的主體不同。刑事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擁有獨立、完整的上訴權,而被害人則沒有上訴權,但擁有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權利。其次,兩者的理由不同。上訴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對判決或裁定不滿即可提出上訴。
刑事二審程序中上訴與抗訴主體的差異
上訴和抗訴在訴訟程序中具有不同的意義和作用。首先,上訴無需提供明確理由,僅需對于原審判決表示不滿即可發起上訴;而抗訴則必須要求作出原裁判的一方——通常為人民檢察院認定該裁判存在嚴重錯誤才能實施。其次,在法律層面上,進行上訴和抗訴的主體資格也有所差異。
法律分析:主體不同。有權上訴的主體,刑事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獨立、完整的上訴權;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有權提起上訴的主體仍然是被告人。
二審程序的上訴和抗訴在主體、理由、提起方式與途徑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首先,主體不同。有權上訴的主體包括刑事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與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被害人雖無上訴權,但享有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權利。
如何區分刑事訴訟中上訴和抗訴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中刑事訴訟中抗訴于上訴,上訴和抗訴主要有以下區別:首先是提起的主體不同:上訴提起的主體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刑事訴訟中抗訴于上訴,抗訴提起主體是公訴機關;其次是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規定刑事訴訟中抗訴于上訴,刑事案件實行上訴不加刑刑事訴訟中抗訴于上訴,也就是說在刑事案件中因為刑事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而在二審判決中判決被告人比一審更重的刑罰。
法律分析:主體不同。理由不同。提起方式不同。上訴、抗訴的途徑不同。刑事案件上訴不加刑,就是上訴不會加重處罰,但是檢察機關抗訴不受此原則限制《刑事訴訟法》第226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刑事訴訟中抗訴于上訴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在刑事訴訟中,上訴與抗訴存在以下幾點區別: 性質不同。上訴無需理由,只需表示不滿即可提出;相反,檢察機關只有在認為原判有誤時,才能進行抗訴。 表達方式不同。上訴可采取書面或口頭形式,而抗訴則需提交抗訴書并抄送給上級檢察機關,不得以口頭形式提出。 路徑不同。
刑訴中上訴與抗訴的區別是什么
1、法律分析:主體不同。理由不同。提起方式不同。上訴、抗訴的途徑不同。刑事案件上訴不加刑,就是上訴不會加重處罰,但是檢察機關抗訴不受此原則限制《刑事訴訟法》第226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2、刑訴中的上訴與抗訴是兩種重要的司法救濟手段,分別針對不同的主體和情形。首先,主體不同。有權提起上訴的主體包括刑事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他們擁有獨立、完整的上訴權。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近親屬在獲得被告人事先同意后,也具有提起上訴的資格。
3、刑事上訴,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和被告,不服法院一審判決,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不服法院一審判決,向上級法院提起抗訴,抗訴是檢察院的獨有權力,主要是法院定罪錯誤、量刑不當等。上訴應當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抗訴不需要在上訴期限內提出。
4、依據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法訴訟律章規定,當事人享有對上訴審理或再審審理提出抗辯的權益,此項權益需按照其所處的行使階段加以細分。然而,是否了解刑訴法中關于上訴審理與再審審理的抗辯如何進行區分?依照刑訴法的明文規定,這兩種抗辯形式在抗辯對象、抗辯權限以及審判機關等諸多方面均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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