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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
1、法院開庭后一般情況是六個月下判決書,但是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如果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如果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還可以上訴,下達判決書的時間是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
2、【法律分析】:如果是一審普通程序,大概3-4個月出判決書。一審普通程序從立案到出判決,審理期限為6個月,如需鑒定,鑒定時間從審理期限中去除。如果是二審程序,大概1-2個月出判決書。二審程序從立案到出判決,審理期限為3個月。二審法院立案時間較長,立案時間不屬于審理期限。
3、法院開庭后,通常在六個月內出具判決書。 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可由院長批準,最多延長期限為六個月。 若還需繼續延長,須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可提起上訴,二審立案后三個月內結案。 法院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結案,并發放判決書。
4、【法律分析】:開庭后一般在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5、一般來說,法院開庭后大概六個月就能下判決書。但是還是要看案件的復雜程度和實際情況來判斷的,一般的民事案件大多數會在六個月內就會結束,如果有特殊情況的話是要和院長申請的,批準了之后才可以延長下判決書的時間。
民事糾紛開庭后多久出判決結果?
1、如果是按簡易程序審理,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判決。如果按普通程序審理,立案后六個月以內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2、民事糾紛開庭后,判決結果的出爐并沒有一個固定的時限。然而,民事訴訟法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間限制。如果案件通過簡易程序審理,通常情況下,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作出判決。反之,如果采用普通程序審理,則立案后六個月內應當審結。
3、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簡易程序的,立案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六個月之內審理結束,有其他的情況按另行規定進行處理。對于民事案件說,法院開庭后可以當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4、法律分析:民事案件開庭之后一般是兩個月內會出判決書,案件爭議大或者影響大的,出判決的時間就會晚一些,當事人可以給法官打電話詢問案件進展,傳票上有法官聯系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案件開庭審理之后多長時間下判決書
1、【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的時限,但是,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如果是按簡易程序審理,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判決。如果按普通程序審理,立案后六個月以內判決。
2、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民事案件下判決書的時間有兩種: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3、如果按普通程序審理,立案后六個月以內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4、法律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的時限,但是,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如果是按簡易程序審理,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判決。如果按普通程序審理,立案后六個月以內判決。
5、一般來說,法院開庭后大概六個月就能下判決書。但是還是要看案件的復雜程度和實際情況來判斷的,一般的民事案件大多數會在六個月內就會結束,如果有特殊情況的話是要和院長申請的,批準了之后才可以延長下判決書的時間。
民事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
【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民事訴訟庭審后多久的具體民事訴訟庭審后多久的時限,但是,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民事訴訟庭審后多久了明確的時限。如果是按簡易程序審理,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判決。如果按普通程序審理,立案后六個月以內判決。
【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的時限,但是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如果是按簡易程序審理,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判決。如果按普通程序審理,立案后六個月以內判決。
如果是按簡易程序審理,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判決。如果按普通程序審理,立案后六個月以內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民事案件下判決書的時間有兩種: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法律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的時限,但是,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如果是按簡易程序審理,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判決。如果按普通程序審理,立案后六個月以內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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