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交通事故傳票下來怎么辦,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交通事故收到法院傳票怎么辦?
如果交通事故收到法院傳票的,當事人最好委托專業的律師為自己代理民事訴訟活動。
[img]交通事故收到法院傳票怎么辦
1、法院傳票上的內容是通知你開庭時間和地點 2、法院給你傳票的時候會把對方的起訴轉副本一并交給你,起訴狀上寫的是原告要你陪多少錢,和基本的事實經過(肇事過程,治療經過等) 3、一般傳票上通知的開庭審理時間會在30天左右,這是給你搜集準備證據的時間,如果少于30天,你可以要求延長至30天 4、對方起訴你的同時會一并起訴保險公司,如果沒有起訴保險公司你可以申請追加保險公司為被告 5、責任劃分清楚,事實經過爭議不大沒有必要請律師,因為保險公司一定會有律師出庭應訴,原告要求賠償的費用過高,保險公司一定會提出意見的,你就聽他的就行了 6、一般沒有構成傷殘的話20萬保險應該是足夠的,你應該還有個交強險吧,這20萬你是指的商業保險吧 7、有的保險公司會把鑒定費、復印費、訴訟費等排除在保險范圍之外,有的法院會判決你承擔這些費用,其他的費用大多數都會由保險公司承擔,超過保險限額的部分會由你承擔,但你不是全責,賠償會打折的 8、請配合法院工作人員工作,否則法官會很生氣,后果會有一點點嚴重。 傷殘鑒定過程: 1、原告提出申請 2、原、被告同時到法院技術部門隨機選取鑒定定單位,一般想雙色球抽獎搖號一樣 3、原、被告同時到選定的鑒定單位,由鑒定單位對傷者進行鑒定(如果你不想參與這個過程可以不去,最好還是去看看) 4、等法院通知,鑒定報告出來以后可以向法院要一個副本 5、開庭對鑒定報告進行質證 6、必要時經法院允許可要求鑒定人出庭解答 腰椎受傷鑒定一般要看腰椎活動受限程度確定傷殘等級,比如前屈范圍減少30%、50%等
交通事故,法院傳票來了,我不去會怎么樣
關于接到法院傳票不去的問題,有2種后果:一、拘傳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針對的是必須到庭的被告。比如訴訟標的為贍養、撫育、扶養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間具有一定親屬關系,適宜調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調解進行和合理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0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規定表明,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傳。 在程序上,被拘傳被告必須是通過了兩次傳票的傳喚,也就是說,在采取拘傳之前,法院必須發兩次傳票。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和難以自行克服困難,只有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拘傳。 對被拘傳人的調查詢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詢問后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轄區以外采取拘傳措施時,應當將被拘傳人拘傳到當地法院,當地法院應予以協助。二、缺席判決這是在你不做任何辯護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結果可想而知。對于傳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傳喚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一定期限后,就視為收到。
交通事故收到法院傳票怎么辦?
交通事故對方起訴的,建議積極應訴,將自己的相關票據,以及證據準備好,保險公司會在承保的范圍內理賠的。傷者會提出醫療費、誤工費等的證據,此階段是傷者舉證,保險公司如果認為不合理,他承擔舉證責任,法院的職責就是核定這些舉證是否可以采信,然后判決可以采信的部分由保險公司賠償。核定損失是法院和保險公司的事情,官司也是保險公司和傷者。
在此情況下,對于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份十分重要的證據,要重視事故。認定書直接載明了案件發生的事實,在無其他充分相反證據的前提下,法院會認可此證據。但責任認定書不是法院判決民事賠償責任分配的唯一依據。
接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法院傳票我該怎么辦?
收到法院的傳票應該按照傳票的要求,在指定期限內向法庭提交答辯狀。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擴展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準。拘傳應當發拘傳票。罰款、拘留應當中華人民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關于交通事故傳票下來怎么辦和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