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搶劫罪怎么才能不坐牢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搶劫罪怎么做不用判刑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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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犯罪一年多了還在派出所,去哪里問為什么不判刑呢?
1.搶劫犯罪行為屬于暴力性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捕到案偵辦結束向檢察院提起批捕程序審核決定是否逮捕(刑事拘留期為最長37天),如檢察院審核批準逮捕的,由于證據不足無法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案件將會指令辦案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材料(重特大復雜案件最長刑事補充偵查期為18個個月(1年6個月)超過最長補充偵查不能提供新的補充偵查材料指證嫌疑人,就要釋放嫌疑人或者是根據現有材料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是否判刑或者案件定性起訴由檢察院審核法院審理)
2.建議聘請刑事律師,在律師陪同下咨詢辦案單位或案發地檢察院
3.盡早聘請刑事律師有益于嫌疑人得到公證的判決
因搶劫罪被判三年半,在看守所關了一年,現在在監獄服刑,請問能減刑嗎?
來山東省濰北監獄吧!這里辦一種叫做辦的假釋的放人。
在山東省濰北監獄,假釋有兩種,一種是靠掙分,獲得記功(累計考核分40分以上)、記表揚(累計考核分20分以上),但所獲的獎勵對應的減刑超過一年,濰北監獄叫做減刑假釋;另一種是辦的假釋,這種假釋不與你的獎勵基礎掛鉤,通過家里的親戚朋友托關系,把人給弄出來,但有刑期標準一般關系刑期過原判刑期的三分之二、特殊關系可以刑期過半半年以后,或者刑期過減刑后三分之二。在山東省濰北監獄,這種辦的假釋從來不向服刑人員公示(法律規定必須公示),犯人還不知道怎么著就走人來,更無需犯人寫申請。
若你在山東省濰北監獄可以在2012年11月份(符合刑期過半半年,需要找監獄領導的關系,花費20萬元以上)、2013年4月份(原刑期三分之二,需要找科長一級關系,花費10萬元以上)。想辦法來山東省濰北監獄吧,這里有錢什么也能 辦,沒有執法標準。
我朋友犯了搶劫罪,當事人取消起訴可以不被判刑么
朋友犯了搶劫罪,當事人不起訴,公安局一樣應當立案偵查,檢察院還要審查起訴,法院應當依法判刑。
搶劫案件,屬于公訴案件,不是民事或者自訴案件,受害人不起訴或者撤訴,司法機關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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