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侵害健康權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河北省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1?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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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2021?
人身損害賠償,是指民事主體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殘、死亡及其他損害,要求侵權人以財產賠償等方法進行救濟和保護的侵權法律制度。賠償權利人是指直接遭受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是由被害人扶養的扶養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河北省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1?
》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
(1)對于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
(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江西省護理費標準?
一、需要支付護理費的情形有哪些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
(一)受害人在治療傷情期間的護理費;受害人在傷情治愈后的康復期間的護理費;受害人因殘疾而永久性地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護理費。
對于這三種情況護理費用的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都明確地規定賠償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聘請專門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的護理費;受害人的親屬或配偶進行護理的護理費;受害人雇傭的其他人進行護理的護理費。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無論從事護理工作的人是誰,護理費都應當給予賠償。受害人的親屬或配偶進行看護時,雖然表面上沒有看護費用的支出,但受害人親屬或配偶的看護活動仍然具有金錢價值,此種出于親情行為不能施惠給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應當支付護理費。
二、護理費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解釋》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一)根據收入狀況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二)根據護理人數
護理人同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三)護理期限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四)護理級別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不僅是在交通事故中,若因為其他的意外事件導致傷者生活自理能力受損的話,那么在最后的賠償項目中都會涉及到護理費的賠償。而這個護理費的賠償標準,則因為實際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上文簡要作出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關于侵害健康權補償標準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