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什么樣的證據應當排除?
- 2、簡述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非法證據的范圍
- 3、必須排除的非法證據有哪些
- 4、刑事訴訟法關于非法證據排除范圍的有關規定是什么
- 5、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 6、刑事訴訟法非法證據排除范圍有哪些呢
什么樣的證據應當排除?
以暴力、威脅方法取得的口供和證言,不管內容如何都屬非法證據,都應當排除;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哪個階段發現非法證據,哪個機關予以排除,不得進入下一個程序;檢察院負責追究制造非法證據警察的刑事責任;檢察院向法庭提供的證據,證明證據合法的責任在檢察院,不在被告人和辯護人。
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對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依法予以排除。申請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的,應當提供相關線索或者材料。第五十九條在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法庭調查的過程中,人民檢察院應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證明。
【答案】:A、B 根據我國刑訴法的規定,非法方法并不包括“引誘和欺騙”,因此引誘欺騙獲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并不需要排除。同時,目前我國法律尚未排除“毒樹之果”,使用非法方法獲得言詞證據之后順藤摸瓜找到的兇器也不排除。本題答案AB。
采用刑訊逼供或者凍、餓、曬、烤、疲勞審訊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應當排除。對采取刑訊逼供、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詞證據,應當依法予以排除。采用毆打、違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變相肉刑的惡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而違背意愿作出的供述,應當予以排除。
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發現有應當排除的證據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起訴意見、起訴決定和判決的依據。第五十五條人民檢察院接到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發現偵查人員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應當進行調查核實。對于確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應當提出糾正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中國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也采取了兩分法:第一類是法律明確列舉應當排除的非法證據,相當于法定必須排除的非法證據,包括采用刑訊方法獲得的被告人口供,采用刑訊或威脅方法獲得的證人證言和被害人陳述。
簡述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非法證據的范圍
1、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適用范圍:《高法解釋》第61條:“嚴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凡經查證確實屬于采用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2、刑事訴訟法中非法證據排除范圍是:執法機關違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在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時制作或調查收集證據材料;律師或當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執法機關以非法的證據材料為線索調查收集的其他證據。
3、在我國刑事訴訟中,非法證據主要是指: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7種證據以外的證據形式;法定人員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證據材料。例如,商場保安人員主持的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非經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4、非法證據的范圍具體包括哪些?執法機關違反相關法定程序,制造出虛假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越權或者濫用職權,出示或者收集證據材料的;律師或者委托人以非法手段制作、調查得到的證據;執法機關對以非正常手段取得的取證材料進行調查后收集的其他證據。
5、律師解在我國刑事訴訟中,非法證據主要是指: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7種證據以外的證據形式;法定人員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證據材料。例如,商場保安人員主持的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非經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6、在我國刑事訴訟中,非法證據主要是指: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7種證據以外的證據形式; 法定人員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證據材料。例如,商場保安人員主持的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 非經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必須排除的非法證據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以及不符合法定程序、無法補正或作出合理解釋的物證書證,應當予以排除。
第二類是可經補正或解釋后再決定是否排除的非法證據,主要包括違反法律規定程序收集的物證和書證。
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證人證言;(五)當事人的陳述;(六)鑒定結論;(七)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例如非法搜查、扣押的物品,以刑訊逼供、威脅、引誘、欺騙及其他非法方法取得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證人的供述、陳述和證言都算非法證據,法院在庭審過程中,首先要排除非法證據。
刑事訴訟法關于非法證據排除范圍的有關規定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關于非法證據排除范圍刑事訴訟強制排除的物證的有關規定是刑事訴訟強制排除的物證: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是對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證據予以排除的統稱,也就是說,司法機關不得采納非法證據,將其作為定案的證據。
非法證據的排除規定刑事訴訟強制排除的物證:排除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證人證言和被害人陳述。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適用范圍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適用范圍是凡經查證確實屬于采用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適用范圍:《高法解釋》第61條:“嚴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凡經查證確實屬于采用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一條規定: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刑事訴訟強制排除的物證;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1、法律依據:《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
2、【答案】:C 本題考查《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規定》)有關非法證據排除的內容。該規定第7條:“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有關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3、《關于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創新刑事訴訟強制排除的物證了證據制度,不僅詳細規定刑事訴訟強制排除的物證了基本原則和死刑案件的證明標準,還嚴格規范了證據的收集、審查和運用。
4、其次,《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進一步細化了審查和排除非法證據的具體程序,明確劃分了各方面的責任。它要求訊問人員在法庭上出庭,以確保證據的合法性。這些嚴格的措施旨在提升執法水平,預防冤假錯案的發生,對于維護司法公正具有深遠影響。
5、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八條規定,以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刑事訴訟法非法證據排除范圍有哪些呢
刑事訴訟法中非法證據排除范圍是:執法機關違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在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時制作或調查收集證據材料;律師或當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執法機關以非法的證據材料為線索調查收集的其他證據。
執法機關違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在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時制作或提查收集證據材料。律師或當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執法機關以非法的證據材料為線索調查收集的其他證據。
刑事訴訟法,關于非法證據排除范圍的有關規定是: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適用范圍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適用范圍是凡經查證確實屬于采用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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