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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殺人回憶》真兇被抓,對比分析追訴時效問題
1、從公正韓國刑事訴訟時效的角度來看韓國刑事訴訟時效,罪行越重,追訴時效越長。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不再追訴韓國刑事訴訟時效;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為10年;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期15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期20年。
2、在韓國,公訴的訴訟時效已經到期,被抓獲的囚犯不能受到懲罰。出人意料的是,韓國會有這樣的法律...為韓國刑事訴訟時效了反映社會現實,這樣的事情已經被安排成電影了!9月18日,韓媒發布了一篇報道稱,電影《殺人回憶》改編的原型嫌犯被發現。《殺人回憶》是基于1986年至1991年在國內京畿道華城郡發生的一系列謀殺案。
3、根據該修正案,韓國現行的25年殺人犯罪公訴時效將被廢除,今后殺人犯罪案件將被永久追訴直到破案為止。因此,在2015年韓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規定,從2000年以后的殺人案件都將永久被追訴。
4、據悉,《殺人回憶》故事原型是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1986年到1991年間,華城市太安鎮一帶,有十名女子遇害。但是,很長一段時間里,兇手的身份都沒有被發現。
5、并不會追加懲處,因為韓國規定的訴訟期是15年,從1991年最后一案算起,到2006年15年追訴期時效已過,警方即便確認兇手,也不能再追究。圖韓國刑事訴訟時效:韓媒公布嫌疑人與警方模擬畫像對比 不過由于此案是韓國史上第一大懸案,手段之殘忍,影響極深遠,韓國正計劃特事特辦,修改追訴期,以便能讓兇手最終伏法。
韓國連環殺人案告破,為何也無法對兇手進行刑事處罰?
由于華城連環殺人案最后一起案件的訴訟時效已于2006年4月2日過了15年的追訴期,根據韓國法律的規定,即使被認定為兇手,也無法對其進行刑事處罰。
但可惜的是韓國的法律和我們國家的法律不同,韓國發生的案子有最終追訴期,超過了追訴期就算是你抓到了當年的那個犯人,你也沒有辦法去進行判刑了。而華城連環殺人案件的這個兇手李春宰的追訴期在2006年就已經過了,所以現在雖然抓到他了,但是沒法對他做些什么。
直到2019年,電影中沒有確定的結局終于在現實中得到了解震驚整個韓國的華城連環殺人最終迎來了大結局。根據當年留下的兇手的DNA顯示,一名正在監獄服刑的56歲男子,與之比對一致,至此案件宣布告破,卻因為公訴期問題,兇手將無需接受刑事處罰。
韓國追訴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韓國追訴期限是十五年。韓國公訴期限15年后無罪,據小編查詢,這是真的,簡單來說就是在韓國,如果罪犯作案后沒有被抓住,而且立案后過了15年(公訴期15年后),這個罪犯就算抓到也無罪,而且不能追訴。
而韓國也有一個非常不合理的設定,那就是追訴期只有15年,一旦超過15年的話,就算是再怎么罪大惡極的罪犯也不會被追責。這也是讓很多的韓國民眾無法理解,因為明明殺人兇手都已經知道了,但是由于過了追訴期,導致他們不得不放棄對殺人兇手的追責。
就在2019年9月18日,韓國警方確認了華城連環殺人案的兇手。但根據韓國法律規定,殺人案的追訴期為15年,華城連環殺人案的訴訟時效已于2006年結束,嫌犯可能會因此逃避相應的法律懲罰。可能會有很多人在憤憤不平,為什么如此窮兇極惡的人,卻不能受到應有的法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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