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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書被害人自己可以書寫嗎符合法律程序嗎
1、刑事附帶民事訴狀(即訴訟書)可以由被害人自己書寫,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不是刑事附帶民事訴狀不是其他性質(zhì)的訴狀,由誰來書寫都是可以的,法律上不可能進行強制性規(guī)定,可以由當事人自己來書寫,也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人來書寫,關(guān)健的是訴狀的內(nèi)容。
2、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流程:首先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申請附帶民事訴訟立案。在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公安機關(guān)和檢察院可以對附帶民事訴訟進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達到協(xié)議并履行完畢的則附帶民事訴訟終結(jié),未達成協(xié)議或達成協(xié)議未履行的到了審判階段由法院依法判決。
3、法律分析對于一般的案子,檢察院只負責對刑事部分提起公訴,附帶民事訴訟要被害人一方自己提起,當然案件在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時就可以將附帶民事訴狀交給檢察院的公訴科,讓檢察院的人代為向法院提交;如果案件已到法院,被害人一方要自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附帶民事訴狀。當然,上述提交方式并不叫自訴。
4、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必須在起訴書上寫明,不能用口頭的方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 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jīng)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jù)情況判處賠償經(jīng)濟損失。
5、如果他們放棄這一權(quán)利,應當許可,并記錄在案。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行為是給國家、集體財產(chǎn)造成損失的,受損害單位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chǎn)免受損失。
刑事申訴書提交給什么部門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申訴書應當提交至人民檢察院,當然被害人也可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條 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
法律分析:申訴書如果寄到檢察院,應當寄到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如果寄到法院,應當寄到法院的立案庭。申訴,是指公民或者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認為對某一問題的處理結(jié)果不正確,而向國家的有關(guān)機關(guān)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
最高檢刑事申訴書可以郵寄,寄到的部門如下:申訴書如果寄到檢察院,應當寄到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如果寄到法院,應當寄到法院的立案庭。申訴,是指公民或者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認為對某一問題的處理結(jié)果不正確,而向國家的有關(guān)機關(guān)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
刑事申訴由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處理,所以如果有刑事申訴直接把對應的申訴材料寄到對應的處理部門,如果是本人親自去交的話,那么就應該交到對應的處理部門,當然這個一般都是對刑事審批結(jié)果不服的情況下才會出現(xiàn)的情況。
法律分析:刑事申訴書提交給什么部門:申訴狀。 申訴要遞交申訴狀,申訴狀可以由申訴人自己寫,也可以請律師或其他人代書。但申訴狀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聯(lián)系方式以及申訴的事實與理由。 原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
刑事申訴狀可以遞交到原審法院或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訴狀是訴訟當事人對已生效的裁定、判決、調(diào)解書,認為有錯誤,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或上級法院給予復查糾正而寫的司法文書。受理申訴或者控告的機關(guān)應當及時處理。
刑事申訴狀的格式和范文
1、刑事申訴狀_第1篇: 申訴人:姓名、性別 、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住址。(如是刑事案件申訴人在押的,還應寫明現(xiàn)押處所;要 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親屬、其他公民申訴的,應寫明申訴人姓名、職業(yè)、同被告人關(guān)系,并 加一段介紹被告人個人基本情況)。
2、申訴人: (在此填寫申訴人的具體信息,如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籍貫、職業(yè)、工作單位和職務(wù),或如法人,應寫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wù)), 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填寫案件編號) 字第 (填寫編號) 號 判決書 提出申訴。
3、對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裁判或者復查駁回的刑事案件,申訴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五)申訴人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申訴人有證據(jù)證明民事部分明顯失當且原審被告人有賠償能力的,人民法院應予申訴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申訴立案。
4、您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發(fā)布的(××)×字第×號刑事判決(或裁定)表示異議,決定提交此申訴。申訴請求:請明確列出您希望法院重新考慮或改變的具體事項,例如:請求事項: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應詳細陳述您的申訴理由,包括相關(guān)事實依據(jù)以及為何認為原判決(或裁定)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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